成立分公司可以另外加股东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6:42:31 231 人看过

可以,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分公司与能不能新增股东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公司新增资本时,如果股东不认缴出资的,可以由新股东认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外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以吗?
    境内外资控股公司在国内上市不存在法律上和政策上的限制。外资可以投资入股国内上市公司,如果出资比例大,能成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一、控股股东在行为上受到哪些约束?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2023-04-11
    453人看过
  • 公司成立非股东代为出资可以吗
    一般是要求是股东的身份才行。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取得的收益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往往存在股东间的代缴出资情况。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2023-06-12
    282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后的股东没有变更能参加股东会吗
    公司分立后的股东没有变是不可以的。公司重组收购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公司法》第175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后股东的股权如何处理1、股东可以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持有股权(财产)和承担债权债务。2、但投票反对分立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2023-08-02
    169人看过
  •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股东?
    分公司是不可以入股的。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是可以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具备持股资格。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分公司可以投标吗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经依法
    2023-07-01
    437人看过
  • 公司成立后股东可以抽回出资吗
    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按此规定股东不可退股,但可转让股权。延伸阅读:公司法全文公司成立后即作为法律上独立的人存在,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享有财产权利。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是截然分开的,股东出资后就丧失对其财产的所有权而对公司享有股权。如若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肆意抽逃出资,这就势必侵犯公司存在的物质基础甚至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在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虽然法律禁止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是股东并非没有任何退出的途径,除以注销股份或清算的方式收回出资外,进行股权转让应该是股东退出公司的最主要方式了。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只会影响公司内部股东持股的比例变化,并不影响股东之间信任关系,所以,我国公司法对此并未加任何限制。第二种情况是外部转让,即向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这种转让将会导致股东新成员
    2023-06-09
    149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在外有公司可以吗?
    一、上市公司股东在外有公司可以吗?可以,股东在外面开公司,干“私活”,即便是与公司业务相同的,都是合法的。因为单纯股东的话,与公司只有投资关系,就像我们买股票,而没有其它劳务等关系,干私活不违法。不过,如果该股东还是公司员工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则需要承担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相应的责任。如果是董事、高管(包括财务负责人、经理、副经理),公司法明确禁止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在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公司可起诉其,要求他将其违反经营同类业务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是一般员工,则主要看他是否利用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经营,损害了公司的权益,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起诉要求他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是公司的损失或他的获利。二、公司股东的权利有哪些?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
    2023-06-02
    60人看过
  • 公司两股东分家时公司分立吗
    一、公司两股东分家时公司分立吗1、公司两股东分家时,公司可以选择分立,但不是必须。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公司的分立不仅导致公司资产的分立,而且导致股东和股权的变动,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
    2023-04-20
    360人看过
  • 未经股东允许可以私自设立分公司吗
    不可以私自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表决通过后才能设立,私自设立分公司是违法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是无法单方面决定设立分公司。一、公司有权撤销分公司撤销分公司是怎么样的法律撤销分公司的决定有效。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二、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
    2023-04-03
    231人看过
  • 股东决定设立子公司可以吗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的规定包括成立子公司,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不需要开股东会决议。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设立子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请书子公司登记申请书,需要哪找要求,详细填写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场地等内容。2、资产证明成立子公司,需要投入一笔资金,之后才能成功登记。由于不再需要实缴资金,所以准备验资报告或认缴证明皆可。3、名称核准通知书子公司的名称,通过工商部门的核准,获得的名称核准通知书。4、场地材料注册地址的租赁或所有权证明。如果注册地址为住宅,还需要有小区物管或居委会的批准文件。5、
    2023-02-09
    100人看过
  • 分公司要求股东制可以分配股权吗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综合权利。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全部由总公司出资。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存在股权结构,所以说总公司的分公司很难有分配股权的权利。分公司能分配股权吗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企业法人,因此不能作为股权的合法交易主体,也不能进行股权分配或转让。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分支机构,在总公司的管辖下进行日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也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其既不拥有独立的股权,也不能进行股权分配或股权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
    2023-08-08
    288人看过
  • 股东成立公司可否分期交付出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度,所以公司成立后,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出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表现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
    2023-02-15
    496人看过
  • 公司设立以后增加股东法律允许吗
    公司设立以后能增加股东,只要股东出资即可。股东出资后,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且办理变更手续后,增资扩股、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都可以增加股东。一、什么是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投资新股东或增加原股东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资本。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一般是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认购。企业经济实力增强,注册资本增加可投资于必要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依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有关规定认缴新资本的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份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增资扩股跟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在增资扩股中资金的接受方是标的企业,而非企业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标的公司
    2023-06-22
    125人看过
  • 公司分立股东能变更吗
    一、什么是公司分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二、公司分立股东能变更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的时候,公司的股东是可以变动的,变动公司股东的,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
    2023-03-01
    323人看过
  • 公司增加股东不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吗
    一、公司增加股东不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吗有新股东加入如果不增加注册资本那应该是原有股东转让部分股份给新股东实质上是股东之间的交易如果不考虑原股东以前年度已实现的积累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023-06-02
    23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总公司有股东分公司有吗成立分公司的股东可以是总公司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6
      根据规定,作为分公司的股东,其即可以是总公司的股东,也就是说他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共同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总公司的股东,而只是投资分公司,并取得分公司股东身份,并依法享有分公司股东相关权益。而如果分公司的股东只是分公司的股东,则其只需要对分公司,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如果分公司的股东,同时又是总公司的股东,则其需要以其分别对工总司和分公司的出资为限,对总公司和分公司承担相应的分两种责任。
    • 开发公司不可以成立股东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5
      第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第一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第二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第三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第四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第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
    • 分公司可以成立股份制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4
      1.不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上连公司都不是,更不存在能否股份制的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
    • 公司成立之后股东可以继承公司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当自然人股东已经死亡时,基于股权的权利属性中事实上已经剔除了其作为公司股东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参与公司运行管理的权利,但是却仍然享有财产权。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 公司成立可以查到股东流水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9
      股东享有知情权,可以查公司流水。股东有正当理由,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