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23:49:24 58 人看过

一、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是如何的

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有受让人受让该债务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受让人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等。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如何去转让债权债务

转让债权债务的流程:

1、确定债权债务是否可以转让,双方约定、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不得进行转让;

2、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

3、债权转让的转让人需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4、债权转让需要办理相关的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转让股权时,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不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避免债权转让不生效的风险
    1、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2、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
    2023-06-01
    176人看过
  • 揭示公司转让背后的债务风险
    通过法院查询,通过司法途径来诉讼解决;通过查看财务报告,可以直接地了解到该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在人民银行只能查询到公司在银行的贷款情况;在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可以查到该公司的欠税情况,如果公司欠税,那么侧面反映了该公司存在债务。公司转让转让时应如何处理债权债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因拆分、合并等进行资产转让的,由合并后或拆分后的企业继承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3-07-05
    141人看过
  • 公司债务转让前的风险与对策
    在公司转让的时候,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公司的所有债务和资产的话,债务应当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如果受让方在转让公司的时候,买断了原公司的所有资产,单后发现转让人对原公司的债务有所隐瞒或者债务数目不清楚的,则所有债务应当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协议后共同承担该债务。如何转让公司债务转让公司债务的方法是积极偿还债务。重组债务有以下方法:1、用资产抵消债务;2、用应收账款抵消债务;3、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4、用劳务偿还债务;5、用固定资产偿还债务。无论是债务类型、金额还是约定的结算期限,公司主动安排资金及时偿还债务,尽可能节约债务资金流通产生的成本和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02
    356人看过
  • 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法律风险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怎么证明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债权出让人自行送达的,应当由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盖章来证明债务人收到了通知。通过邮寄送达通知的,应当在快递单物品栏内注明债权转让通知,保留快递单副本,并在快递公司官网打印邮递记录,证明债权转让通知已经被签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07-17
    300人看过
  • 三方债务转让协议风险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三方债务转让协议风险新债权人(以下称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债务人(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原债权人(以下称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2006年??月??日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乙方于2006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元人民币。?三、陈述、保证和承诺:1、丙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2、甲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
    2022-04-08
    444人看过
  • 如何应对恶意债权转让行为的风险?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债权人不同意债权转让如何处理?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债务人不得转让债务。即使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只要未经债权人同意,其转让行为便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
    2023-07-07
    244人看过
  • 在建工程转让的税务风险分析
    (一)增值税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工程项目时,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因此不管是否办理更名手续,转让在建工程应按以下办法征收增值税: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目征收增值税。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增值税。(二)土地增值税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已投入的开发成本部分可以扣除,但不能加计扣除。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征收土地增值税,已投入的开发成本可以加计扣除。(三)初始成本的确认原则以购买烂尾楼(在建工程或者在建项目)为例,如购买在建工程后继续开发,然后进行销售,则其初始成本的确认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是原始成本法,购买时要求转让方提
    2023-02-22
    474人看过
  • 如何分担企业注销债务的风险
    全民企业注销债务由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的债务承担责任,全民企业的债权人必须在企业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债权,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企业清偿债务;如果企业已经注销登记完毕,那么企业消灭,正常情况下,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企业注销后债务如何承担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尚有债务未清偿,股东仍然以虚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将会使股东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
    2023-07-06
    213人看过
  • 股东转让的风险如何降低?
    股东转让全部的股权风险规避方法如下:1、全面推进股权改造;2、优化股权结构;3、完善股金分红制度;4、引导股权有序流通;5、建立股权流转信息平台;6、培养合格的战略投资者;7、加强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个人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
    2023-07-03
    6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公司效益不好的时候就可能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税务机关会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如果评估价格过低,会按评估价格进行税费计算。转让方是个人的话,需要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方是一家公司的话,那么,就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和印花税。支付宝怎么交税支付宝交税,具体如下:1、打开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税务大厅,填写相关资料注册;2、点击申报管理-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3、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单位及税务机关信息,注意保存;4、点击工资薪金所得,输入相应数额,保存;5、如果还有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所得、其他各项所得,一一填写并保存;6、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流转税其特点表现在:1、以商
    2023-06-30
    110人看过
  • 债权的部分转让是否有效
    是要是合理合法的,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023-04-21
    466人看过
  • 债务转让要避免哪些风险
    一、债务转让要避免哪些风险债务转让需要避免的风险是:1、被转移的债务确实可移转;2、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4、须存在有效的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哪些债务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为:1.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2.夫妻一方婚前债务;3.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4.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5.配
    2024-01-28
    35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承担债务有何法律风险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
    2023-06-18
    319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的部分转移
    债款的部分搬运,又称并存的债款承当,是指原债款人并不脱离债款联系,而第三人又参加了债款联系,与债款人一起承当债款。此时,债款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连带联系,共为连带债款人。并存的债款承当,以原已存在有用的债款为条件。因为原债款人并不消除债款,因此原则上并存的债款承当不须经债权人赞同,债款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即可生效。此外,第三人所承当的债款应与承当时的原债款具有同一内容和规模,不得超越原债款的极限。第三人参加债款后,得以归于原债款人对立债权人的事由对立债权人,但不得以可对立原债款人的事由对立债权人。什么是债款的悉数搬运债款的悉数搬运,又称免责的债款承当,是指债权人或许债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到搬运债款的协议,由第三人替代原债款人承当悉数债款。免责的债款承当首要具有以下法令特征:第一,债款悉数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替代原债款人的位置而成为合同联系的债款人;而原债款人脱离原合同联系,免除债款的承当
    2023-06-01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部分转让的风险有哪些呢,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7
      由于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合同关系中消失,这种债务的转移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因此,在转让债务协议订立之前,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转让部分债务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有可能会损害债权让与人的合法权益,对债务受让人来说也可能存在着瑕疵担保等法律责任,另外,转让债务之后,新债务人也面临着相应的法律风险。但这些法律风险都是可以通过有效的方法提前避免的,债务的转让是有条件限制的。
    • 如何作为抵押的债务分割或是部分转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 债务部分转让所带来的风险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5-01-07
      在债务部分转让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原因在于原债务人并未从原合同关系中消失,这种债务转移会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因此,在债务转让协议订立之前,债权人应得到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时,应经债权人同意。这也是债务承担的一种形式,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在我国,《民法典》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
    • 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隐性和隐瞒债务承担中的风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0
      一、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