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33:22 131 人看过

可以,法律对于子女范围的规定已经明确,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相同都是子女,对被继承人的财产都享有同等继承权。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中,对此问题有更加明确的司法解释:“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虽然两者从表象上看很相似,但对它们处理并不相同。

1、对代位继承的处理。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代位继承人也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一定要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二是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三是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继承人。

四是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是本应由被代位人所继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相应的代位继承人也不能继承财产。

五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不得执行,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六是在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继承,即丈夫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七是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将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取得全部遗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子女相关文章
  • 继子女没成扶养关系可以继承房产吗
    继子女没有与继父母构成扶养关系,不能继承房产,除非有遗嘱指定由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房产。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反之则不行,除非有遗嘱指定其继承遗产。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023-08-02
    189人看过
  • 民法典继承篇养子女、继子女代位继承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继承篇养子女、继子女代位继承有什么规定1、养子女、继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如下:(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二、代位继承的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3、
    2023-06-19
    464人看过
  • 抚养关系是否影响过继子女的继承权
    过继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过继子女的条件有哪些过继子女的条件有:1、失去父母的孤儿;2、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子女。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2023-07-05
    439人看过
  • 代位继承适用于养子女吗
    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而养子女属于法定拟制血亲。一、第二继承人可以代位吗第二继承人是能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二、房产权证遗嘱可以代位继承吗房产遗嘱继承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三、谁是代位继承的主体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
    2023-06-27
    332人看过
  • 继子女抚养多长时间算抚养关系
    一、继子女抚养多长时间算抚养关系关于继子女抚养多长时间算抚养关系,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生活多长时间,抚养关系判定标准的主要理论观点有三种:在司法实践中,还不能因抚养事实持续时间短而否认形成抚养关系。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2)除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就“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理论而
    2023-06-17
    121人看过
  • 养子女可以直接养老吗?养子女可否享有继承权?
    养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与养父母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一、养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享有与被继承人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但是,这必须建立在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前提之下。养子女与养父母建立收养关系之日起,则与生父母不再具备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如果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其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那么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二、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否有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否有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或具体情形对待。从法律规定上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对生父母遗产没有继承权。符合相应的情形时也具有继承权:如果生父母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而将财产处分给过继出去子女的,享有继承权。另外就是过继子女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而与生父
    2023-06-25
    87人看过
  • 养子女没有尽到养父母抚养责任有继承权吗,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财产吗
    一、养子女没有尽到养父母抚养责任有继承权吗养子女没有尽到养父母抚养责任有可能还是享有继承权,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这就是说,养子女既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也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在法定继承人(包括养子女)中,如对死者生前有遗弃,或对死者生前有情节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司法机关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民事上可剥夺其继承权。如果法定继承人对死者生前有赡养义务,并有能力负担而拒绝承担义务的,如前所述,这样的继承人将丧失其继承权。二、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财产吗养子女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亦因其被收养
    2023-05-06
    263人看过
  • 被继承人的继子女的孩子可以适用代位继承吗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对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家里的祖父母可以代位继承孙女的遗产吗?养孙女是能代位继承养祖母的遗产的,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3-07-26
    280人看过
  • 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继子女如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
    2023-04-29
    265人看过
  • 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怎么证明
    证明没有抚养关系可以提供与被抚养人没有经济支持和生活辅助的证据。一、扶助和赡养的区别1.要说赡养和扶助的区别,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2.扶助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3.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二、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当怎么办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当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长大后有识别能力,主动提出与另一方生活,则应另行起诉。有法定理由的,应当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法律原因: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
    2023-02-21
    152人看过
  • 继子女抚养权能否被继父母解除抚养关系?
    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自然就解除了。根据法律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仍然应当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相关延伸】问:继子女和继父母有什么权利义务?答: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离婚如何分配继子女抚养权继父母离婚,继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通过如下方式分配:1、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3、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4、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08-18
    109人看过
  • 后爸有义务抚养继子吗,继父母子女间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一、后爸有义务抚养继子吗?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二、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的认定根据我国现
    2023-02-13
    309人看过
  • 继母可以要求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6年3月21日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淑梅诉李春景姐弟等赡养费一案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所作的《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指出:“王淑梅与李春景姐弟五人之间,既存在继母与继子女间的姻亲关系,又存在由于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尽管继母王淑梅与生父李明心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王淑梅与李春景姐弟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消失。因此,有负担能力的李春景姐弟等人,对曾经长期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王淑梅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2023-04-23
    198人看过
  • 继子女关系怎么确定抚养关系
    一、继子女关系怎么确定抚养关系1、继父母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状态持续的确定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在继子女未成年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二、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的子女是哪些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的子女有三种:亲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
    2023-06-12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子女
    词条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子女序列,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此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应当是与被继承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是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 更多>

    #继子女
    相关咨询
    • 继承与子女的赡养有关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9
      1、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 2、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这里的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上更倾向于不给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如果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
    •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包括养子女和继父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1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指的是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这种情形下,双方之间也能形成抚育关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继承人的抚养关系与继子女关系怎么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6-26
      确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是界定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主要依据。如何认定“有扶养关系”,应从客观与主观方面来衡量。从客观上说,双方确实存在扶养的事实;从主观上说,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意思。如果客观上虽无扶养继子女的必要,但继父母仍愿意扶养的,并且予以其他照顾的,也应认定有扶养关系。但我国婚姻法对于如何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认定的要件却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从
    • 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孙子女可否继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4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原则上有继承权。 法律规定,与继父母有事实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由于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的血亲关系,继子女可以成为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
    • 继父与继子女关系继子女是否具有抚养义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3
      未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继子女。但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继子女不再与他们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就没有义务抚养和教育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