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贪污贿赂犯罪增设罚金刑的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9:11:55 352 人看过

贪污贿赂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它是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风的严重腐败行为,是侵入党和国家肌体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铲除和预防。我国刑法第八章专门对贪污贿赂犯罪作了界定,并规定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罚为拘役以上至无期徒刑、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却未规定对贪污贿赂犯罪适用罚金的财产刑。笔者认为:这与许多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具有贪财图利的动机是不相符的,不能体现刑法所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不能更好地发挥刑罚的惩罚和教育作用。

面对难以遏制的贪污受贿犯罪的势头,不少人也对产生的贪污贿赂犯罪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种种观点。如外来侵蚀说,认为改革开放后,西方腐朽的东西占领了一些人的头脑;如历史源流说,认为是旧中国封建思想意识残余仍在散发着臭味,腐蚀了一些人;还有的简单地贴上了阶级斗争的标签,认为是剥削阶级的意识支配了一些人的行为,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

很显然,上述观点都是片面的。笔者认为,当前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产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有以下一些原因。

1、物质利益已成为人们活动的出发点,这是贪污贿赂犯罪产生的前提条件。物质利益成为人们活动的出发点,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一个有着深远历史意义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广大人民群众有了自己一定的自由活动空间。在经济活动领域,由于市场经济这是一种利益经济。因此,人们从事劳动的最直接、最大的动力,就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追求物质利益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改革开放正是这样解放了人这一生产力的最重要要素,城乡经济突飞猛进,商品供应丰富多彩,经济不再是短缺型的了,大多数商品出现了买方市场。人们的物质利益观念,正是在这种社会存在中,不断得到强化。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企业,只有不断追求物质利益,才能实现自我发展目标。因此,可以这么讲,在中国,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形成,而物质利益则是人们追求的核心。

2、贪污贿赂犯罪产生于社会经济体制转型过程的矛盾之中。

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在追求自身的物质利益时,由于转型社会的内在矛盾的作用,导致一些人滋长了非分的欲望,产生了占有的物质需要。

(1)分配差距拉大,贫富反差强烈,促使一些人产生占有的需要。在党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指引下,许多人勤劳致富。同时,也有些投机者或者钻国家政策漏洞,或者违法经营,成了爆发户。(2)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权力与租金尚有着较密切的联系。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建立过程中,短缺资源的配置往往有权力的介入。权力和资源直接联系在一起,权力本身就具有了十分诱人的经济利益。而在竞争十分激烈的经济环境中,企业往往出现寻租行为,以谋求自身的发展。而寻求权力的支持,使人常常想起最原始的武器——贿赂。这些寻租者不断向掌权者进贡、烧香,潜移默化地腐蚀着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使一些警惕性不高的人,渐渐产生了占有的物质需要,麻木不仁地掉入了犯罪的泥坑;而一些意识本来就不健康的人,则私欲恶性膨胀,肆无忌惮贪污受贿。这方面的案例是不为鲜见的。

3、世界观、人生观扭曲。以上所述的是产生贪污贿赂犯罪的客观原因。但我们还必须看到,并非转型社会一定会导致国家工作人员腐败,这里还有个贪污贿赂犯罪产生的主观条件问题。为什么同样生活在社会中,绝大多数国家工作人员能做到廉洁自律,而一些人却堕落了?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主观上。前者能加强党性修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正确认识自己手中权力的属性,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气节。而后者,放弃了党性修养,信奉落后的世界观、人生观,背叛了人民,将权力私有化。这样,腐朽的东西必然会趁虚而入,产生了占有的需要。江泽民同志一针见血指出:改革开放还只是搞了十多年,有些干部、党员在考验面前就已打了败仗,有的革命意志衰退了,有的走到邪路上去了,有的甚至堕落成为社会的蛀虫和罪犯,归根到底就是这些人在世界观人生观上出了问题。因此,可以这么讲,在当今社会中,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放松对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就会产生贪污贿赂犯罪。

贪污贿赂行为在使国家遭受损失的同时,少数人却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显然是不正常的现象,是典型的损公肥私。而尽力挽回损失作为一种有效的补救措施,有时侦查机关在侦查时很难做到,这种典型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波皮做法主观恶性相当大,影响恶劣。笔者建议:刑法在贪污贿赂犯罪则应当明确规定可以应当适用罚金刑,这对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我国刑法中,罚金主要适用于贪图利益或财产有关的犯罪,没收财产主要适用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财图利的严重犯罪。规定在处罚贪污贿赂犯罪的适用罚金刑不仅符合刑法罪刑相适应的立法原则,而且也利于有效惩治和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对贪污罪定罪处罚的适用探讨
    我国现行《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该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第二款规定的则是应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的情形。第一款中的本单位财物,可以理解为既可能是公共财产,如国有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也可能是国有与集体、个人、外资混合成的财产,还可能是纯粹私有财产。那么依照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否不论其占有的本单位财物属于上述何种性质,一律定贪污罪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就
    2023-06-11
    328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判刑政策解读
    个人贪污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个人贪污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以剥夺财产。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经济犯罪,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二是阻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三是降低党政机关效率;四是造成全社会信任危机。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
    2023-07-01
    334人看过
  • 贪污贿赂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
    2023-06-11
    440人看过
  • 新刑法贪污贿赂罪怎么规定,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
    一、新刑法贪污贿赂罪怎么规定新刑法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贪污贿赂罪包括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三、贪污贿赂罪具体量刑标准贪污贿赂罪具体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6-19
    183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的审判程序
    贪污和贿赂犯罪的刑罚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如果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没收财产。贪污和贿赂犯罪的刑罚:如果贪污罪或受贿罪成立,且涉及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没收财产。 贪污贿赂罪刑罚是什么?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贿赂罪刑罚如下:1. 犯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3. 犯前款罪,有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有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贿赂罪刑罚的具体适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2023-08-19
    309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的防范策略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是:1.贪污犯罪较为突出;2.一把手犯罪居多;3.贪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采取私设小金库;4.挪用公款犯罪多为直接管理、经手单位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员所为。预防是应采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制约机制等预防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
    2023-07-19
    411人看过
  • 对付贪污贿赂的方法
    贿赂执法人员将构成行贿罪,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不同程度的量刑: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贪污贿赂罪辩护词如何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近亲属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现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以下法律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一、关于受贿罪辩护人认为,就本案现有证据形成的法律事实,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
    2023-07-02
    262人看过
  •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概述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是:贪污犯罪较为突出;一把手犯罪居多;贪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采取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犯罪多为直接管理、经手单位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员所为。预防是应采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制约机制等预防措施。一、怎样认定共同贪污犯罪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方式为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以及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二、哪些是集体贪污罪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
    2023-03-03
    217人看过
  • 对贪污贿赂犯罪中主体问题浅析
    一、依法从事公务——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从前述引用条文可看出,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就是依法从事公务。在成铁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何谓从事公务,尤其涉及铁路企业中一些工作人员的行为性质的认定时,比如列车员、货运员的行为,是否属于从事公务,莫衷一是,在法律上无明确的规定,在理论上也就存在了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对于“公务”的概念尽管立法与司法没有作出专门解释(包括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但是,依据我国贪污罪的立法沿革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是可以把握立法意图的。何谓公务,在《汉语大词典》中解释:公务,指公事,关于公家或集体的事务。这表明,第一,所谓公务是与私务相对应的概念。公务活动只能存在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集体组织的内部,个人的事务或者私有组织不存在公务。第二,公务与劳务不同。公务是有关上述单位内部需要或者应该依法办理或处
    2023-06-03
    265人看过
  • 如何辨别贪污罪与贪污贿赂罪
    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金额按累计方法计算。行为人贪污金额达到5000元的,无论情节如何,都构成贪污罪;但贪污金额尚未达到5000元的,一般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腐败主要针对腐败数额不足5000元的腐败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贪污情节较轻的,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贪污情节严重的,视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界定:一是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是看行为人贪污的动机和目的;三是看行为人贪污的公共(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的性质和用途;四是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是看贪污造成的后果;第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个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应急救援、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赃款、
    2023-08-18
    303人看过
  • 贪污贿赂怎么量刑
    《刑法修正案(9)》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定罪量刑的金额标准,取而代之的是金额大、金额大、金额特别大、重剧本、重剧本、重剧本、重剧本。《说明》规定,贪污或受贿金额在3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应认定为金额大。贪污或受贿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应认定为金额巨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贪污贿赂罪怎么解释一、贪污贿赂罪怎么解释1、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贪污贿赂罪包含: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款物罪。个人受贿罪、斡旋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个人行贿罪、个人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介绍贿赂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
    2023-08-07
    457人看过
  •  贪污贿赂罪能否处以罚款?
    根据贪污罪情节的轻重,其处罚规定如下:若贪污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较重情节,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贪污罪情节的轻重,其处罚规定如下:若贪污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较重情节,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素材核心内容
    2023-08-29
    282人看过
  • 贪污贿赂罪判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常常容易触犯的罪名。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那么,贪污贿赂罪判多久?【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2024-02-08
    475人看过
  •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1、贪污罪(第382、383条以及394条):(1)客体:国家工作人员公职行为的廉洁性、公共财物的财产权;(2)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指使用手里权利,非利用工作便利。(3)主体的范围:比挪用公款罪多一个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此类人员挪用受委托管理、经营的国有财产的,按挪用资金罪处理,不能按挪用公款罪第九十一条【相关概念】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3-06-11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2022年贪污贿赂罪处刑有否罚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贪污贿赂罪处刑有罚金,我国《刑法》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行为人构成贪污贿赂罪的,如何处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1
      侵犯客体客观表现贪污贿赂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害国家廉政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多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也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密切相关,如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隐瞒境外存款,还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具有对向性的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行为方式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表现为不作为之外,其他犯罪通常表现为作为。犯罪主体本类犯罪的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自然人,一
    • 贪污贿赂是共同犯罪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7
      贿赂犯罪不需要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是指《刑法》规定的只能以两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特点是: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个人不能单独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必要的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一合共同犯罪,如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二是集团共同犯罪,如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罪等。【辟谣】问
    • 新刑法贪污和受贿量刑一样吗,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贪污罪的对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贪污和受贿量刑一样,【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
    • 对贪污贿赂犯罪不得假释是真的吗,减刑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8
      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减刑的条件: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