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债权债务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0:37:20 142 人看过

一、公司的清算原因

公司清算的原因主要包括: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包括:

(l)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3)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

(4)股东不足组织公司的法定人数;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

2、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通常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如:公司设立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从事违法活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等等。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形式主要有:勒令停办、关闭、停产、吊销营业执照等。

3、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依法宣告破产而解散。公司破产后,公司的财产交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二、公司的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制定清算方案。

6、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7、提交清算报告。

8、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由上可知,清算组需要通过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形式告知债权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就需要股东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清算的流程手续、清算后的债务承担都是需要去了解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有哪些规则
    一、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有哪些规则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以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则债权人可要求三人中的一人、二人或全部承担其余欠款。赔偿完欠款后,三人方可内部就债务承担进行分配,若未约定具体分担比例,则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担。若有约定的,按其内部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责任。三、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
    2023-06-06
    423人看过
  • 债权债务清算指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债权债务清算是清算组对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一般在企业破产之后是需要专门的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的,对于清算出来的债权债务,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标准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的,应当明确债务清偿的具体方案。一、债权债务清算指什么债权清算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承担的债权在一定时间进行的清算管理事务活动。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我们所讲的债权清算主要涉及经济利益的权益清算。主要清算管理有如下几方面:1.合同:由于合同履行或不履行所产生的债权行为,针对清算管理,有一定的时效性,如法院诉讼时效等,需将合同分解,将时间、债权约定、债权追偿等方面要素提取出来,形成综合的清算管理方案。2.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所发生形成的债权清算。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清算管理
    2022-08-16
    322人看过
  • 企业债权债务清收措施有哪些
    (一)运用非诉讼方式清收债务非诉讼的清收工作花费的成本小,更重要的是不伤及企业和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所以这个方式是企业的首选方式。实践中,很多企业的非诉讼清收工作往往效果不好,其原因往往在于清收的方式和力度不够。应该看到,对于一个欠款不还的企业,其债权人往往不止一家,其用于归还债务的资金也有一定限度,所以企业会根据轻重缓急确定不同的还款期,这个时候,谁催收的力度大,谁就可能更早的拿到钱,正所谓会闹的孩子有奶吃,所以必须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给债务企业施加压力。具体的催收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做好充分的准备。催收人员一定要对债务由一个全面的了解,包括合同签订的过程、是否存在争议、对方的态度及履行能力、对方可能提出的理由等,这样才能够有备而战2、注意催收人员的选择。不同的人员催收的效果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级别越高的员工催收的效果越好,法律事务部人员的催收效果比营销人员好,律师催收的效果比非律
    2023-03-15
    92人看过
  • 公司清算人对债权人有哪些义务
    【债权申报】公司清算人对债权人的义务在清算期间,清算人与清算中公司的关系准用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因而,明确董事对债权人的义务对研究清算人对债权人的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在传统公司法理论中,无论依英美法系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的信托关系和代理关系,还是依大陆法系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委任关系,董事均只对作为信托受益人或本人或委任人的公司承担包括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在内的各种义务,即董事仅对公司本身负有受信义务,而对公司以外的任何人不负担此种义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司制度尤其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广泛运用,公司债权人的地位日益恶化,传统公司法理论已不能对公司债权人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不能适应现代公司制度发展的需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现代公司法理论摒弃了这一传统学说,转而奉行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受信义务的理论。各国逐渐通过判例和立法的方式强化了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受信义务,借以从根本上保护公司债权人的
    2023-05-04
    50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
    一、债权的结清办法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一)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二)债权清理措施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
    2023-03-16
    140人看过
  • 债权人能申请清算吗,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债权人能申请清算吗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2.法定义务不同。3.权利不同。4.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债权人是代位权和撤销权权利的主体,而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5.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三、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包括:1.
    2023-06-06
    98人看过
  • 企业清偿债务清算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清偿债务清算方式有哪些企业清偿债务的清算方式如下:1.对外投资的清算。企业的对外投资包括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2.对外债权的清算。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3.破产债权的清理。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二、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如下:1.协商和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提起仲裁。三、公司债务与法人债务有什么区别公司债务与法人债务区别如下:1.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债务只是法人债务中的一种;2.法人债务还包括机关法人的债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债务
    2023-10-02
    320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而是通过“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账户核算预收、预付款业务;这样,“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账户就成为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其借方登记会计单位债权的增加和债务的减少,贷方登记会计单位债务的增加和债权的减少;期末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在借方时表示单位拥有的该项债权,属资产性质,在贷方时表示单位拥有的该项债务,属负债性质。二、债权债务:1、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
    2023-04-02
    204人看过
  • 债权人的债务履行义务法规有哪些规定
    一、债权人的债务履行义务法规有哪些规定债权人的债务履行义务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的规定是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二、债的履行原则都有哪些债的履行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在这些基本准则中,有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债的履行的原则,例如适当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等。对于基本原则,此处不赘。三、债务履行纠
    2023-09-29
    129人看过
  • 债权债务清算有时间要求吗
    债权债务的相互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互有债务,经当事人协商,将债务进行部分或者全部的抵消。债权债务抵消没有时间限制。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2、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3、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一、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债权债务抵销生效的条件主要是双方当事人是互负债务并且互相债权的关系,在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况下,给
    2023-03-06
    81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清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清偿,有哪些相关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如果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人的合法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按照哪些顺序清偿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该按以下顺序清偿:1、设定担保
    2024-01-19
    242人看过
  • 公司债务清算都清算哪些内容
    一、公司债务清算都清算哪些内容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有哪些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如
    2024-02-10
    94人看过
  • 债权债务清理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企业清理债权债务的步骤是: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如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
    2023-06-26
    268人看过
  • 清算债权债务的必要性
    债权债务需要清算。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手段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手段有: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4诉讼,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
    2023-07-12
    14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的承担,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10
      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应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承担。企业破产的,其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以及破产费用,之后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其他债务进行清偿。
    • 退伙结算是否需要清理债权债务,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9
      退伙结算要清理债权债务。合伙人出现退伙的情况时,其他合伙人要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一般是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如果有相应扣减赔偿的数额,是在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退伙时如果有没有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在事务结束以后再进行结算。
    • 债权清算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6
      债权清算是公司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因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
    • 民法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期限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9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期限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债权人一定是清偿债务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7
      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也是其合法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 对于债务人债权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异议但是又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