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12:00 379 人看过

一、结婚期间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房屋是男方所有的,在结婚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女方要男方设立了居住权后,才享有房屋居住权。如果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形成夫妻关系,女方对男方房屋享有法定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

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结婚登记费用

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

一般无需另付其它费用,不过有的地方会需要部分证件的复印件,可能会加收复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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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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