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来料加工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1 04:27:16 430 人看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油料植物初加工是指,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浸出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等以及油料饼粕、豆饼、棉籽饼。精炼植物油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案例】

某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主要以大豆、菜籽为原料,采用清理、热炒、磨坯、压榨、浸出等工艺生产食用植物油及饼粕。2008年,该企业共加工大豆、菜籽45000吨,其中自营加工30000吨,来料加工15000吨;实现销售收入16600万元,其中食用植物油及饼粕收入16240万元,来料加工费收入360万元;成本费用14645万元,其中大豆、菜籽成本14150万元,制造成本495万元。2008年该企业如何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现有如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来料加工所得不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理由是该企业通过对大豆、菜籽,进行清理、热炒、磨坯、压榨、浸出等工艺,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的过程,符合财税〔2008〕149号文件对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规定,销售“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取得的所得为免税所得;而来料加工中的加工费所得不是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所得,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25%-[油、饼粕收入-大豆、菜籽成本-(制造成本÷45000×30000)]×25%=(16600-14645)×25%-[16240-14150-(495÷45000×30000)]×25%=48.75(万元)。

另一种观点认为,来料加工所得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理由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该企业的来料加工业务是通过对大豆、菜籽进行清理、热炒、磨坯、压榨、浸出等工艺,制成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该过程与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一致,因此,来料加工业务取得的加工费所得同样免征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为零。

【分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农产品初加工”为农、林、牧、渔业免税项目。那么,什么是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具体包括哪些?财税〔2008〕149号文件通过对原料、加工工艺、产品列举的方法对此进行了定义,并据此形成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

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法》中“农产品初加工”免税,是对符合财税〔2008〕149号文件要求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税。而观点一片面地理解了财税〔2008〕149号文件的规定,认为只有取得文件中列举的产品的所得才是免税所得。实际上,该文件是从原料、工艺、产品三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范围作出规定,并没有对具体的免税产品进行规定。另外,从法律优位原则来看,财税〔2008〕149号文件也不得作出与税收法律不同的规定。

因此,该企业所从事的加工业务无论是自营加工所得,还是来料加工所得,均符合财税〔2008〕149号文件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免税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n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n(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n(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n(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是怎样的
    2022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是怎样的只有满足了一定条件的企业才能作为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条件要求规定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05-09
    387人看过
  • 公共污水处理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规定: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2023-05-04
    259人看过
  •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出炉享受优惠政策范围扩大
    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以下简称《公告》),对《通知》中的政策内容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并提出了相关落实意见。根据《通知》和《公告》,此次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范围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拓宽享受标准,将享受减半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之前的低于6万元(含)扩大至低于10万元(含);二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政策仅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核定征收
    2023-06-07
    103人看过
  • 个人出售住房,可以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个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税务部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2)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6-10
    104人看过
  •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进行细化。通知称,种植业类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加工范围中,小麦初加工产品还包括麸皮、麦糠、麦仁,稻米初加工产品还包括稻糠,薯类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变性淀粉以外的薯类淀粉;符合规定的杂粮还包括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核桃,相应的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大麦芽、糯米粉、青稞粉、芝麻粉、核桃粉;水果初加工中包括番茄,粮食副产品还包括玉米胚芽、小麦胚芽;糖料植物初加工的产品包括甜菊;麻类初加工的范围还包括芦苇;蚕茧初加工规定的蚕包括蚕茧,生丝包括厂丝。此外,肉类初加工产品还包括火腿等风干肉、猪牛羊杂骨。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6-07
    469人看过
  • 可以享受房产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房地产行业也蒸蒸日上。国家针对房地产的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和完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本文就房产税的相关问题作出分析。可以享受房产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有哪些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8.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
    2024-01-07
    275人看过
  • 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一)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收增值税。(三)销售饲料,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四)对以批发、零售方式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范围。(一)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
    2023-06-18
    239人看过
  •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产品如何计算退税额?
    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额如何计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四条规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按上述方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手续。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比例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
    2023-06-07
    269人看过
  • 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以下简称《范围》)涉及的有关事项细化如下(以下序数对应《范围》中的序数):一、种植业类(一)粮食初加工。1.小麦初加工。《范围》规定的小麦初加工产品还包括麸皮、麦糠、麦仁。2.稻米初加工。《范围》规定的稻米初加工产品还包括稻糠(砻糠、米糠和统糠)。4.薯类初加工。《范围》规定的薯类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变性淀粉以外的薯类淀粉。*薯类淀粉生产企业需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且年产量在一万吨以上。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范围》规定的杂粮还包括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核桃;相应的初加工产品还包括大麦芽、糯米粉、青稞粉、芝麻粉、核桃粉。(三
    2023-06-07
    281人看过
  • 来料加工厂转型享优惠
    近日,江西的一家企业来电询问。该单位是一家来料加工企业,目前准备以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出资重新设立外资法人企业。他们问,单位进口的不作价设备可以享受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吗?2009年7月16日,财政部下发《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9〕48号)规定,该文件对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明确的限定条件。自2009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来料加工厂以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的,准予对其在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并且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尚处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不作价设备,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可连续计算。应注意的是,对以2009年1月1日及以后新备案的不作价设备以及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备案
    2023-06-07
    298人看过
  • 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今年计划招收几个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请问招用应届高校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否享受促进就业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第二条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以上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2023-04-13
    66人看过
  • 全市1378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以来,我市各级国税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该项优惠政策在我市得到全面落实。昨天,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截至第三季度申报期结束,全市共有1378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减免税额552万元。据了解,今年4月份,国家出台了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原减半征收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下,并将核定征收企业纳入优惠对象,同时进一步简化了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期享受优惠的程序。为确保该项优惠政策在我市落地生根,最大程度上助力企业发展,市国税局将贯彻落实优惠政策列入年度内部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各级国税部门的落实情况实施考核,加大政策落实的督导力度,使基层征收单位全面准确掌握优惠政策,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全面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对外,市国税局加大宣传辅导力度,通过设立网站专栏、举办在线访谈节目等形式,详细介绍税收优
    2023-06-07
    232人看过
  • 债务重组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规定,企业债务重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能够提供相应资料时,债务重组所得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时,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均可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且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一)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3、企业重组后自重组日起计算的连续12个月内(下同)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企业重组中如取得股权支付方属于原主要股东(持股20%以上),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二)能够同时提供的相关资料。1、对上述第1项条件,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说明企业重组
    2023-03-02
    248人看过
  • 农产品初加工享优惠范围发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08年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包括:种植业类中粮食初加工,林木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其中,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即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精炼植物油,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初加工范围。加工的各类中成药不属于初加工范围。畜牧业类中包括畜禽类初加工、饲料类初加工、牧草类初加工。其中,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胶囊不属于初加工范围。渔业类中包括水生动物初加工、水生植物初加工。其中熟制的水产品和各
    2023-06-07
    2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预缴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企业利润总额来计算的。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操作。
    • 哪些房产可享受房产税免税优惠政策?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税务优惠政策文件废止日期前还可以享受优惠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
      文件废止日期前就为有效,可以享受优惠
    • 拆迁可享受什么契税退税优惠政策?拆迁补偿能享受什么契税优惠政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拆迁可享受什么契税退税优惠政策如下:市民对因拆迁而享受契税优惠政策都有所了解,但是在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上还存在一定的盲区。6月24日,地税部门提示,契税退税切勿超过3年期限。据了解,被拆迁的市民在获得拆迁补偿之后购买商品房的,应于办理新购房屋产权证明前,即缴纳契税前,先行办理契税免税手续,这样就可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免予缴纳部分或者全部契税。而不少市民在缴纳完新购房屋的契税后又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
    • 可以享受房产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8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