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长如何安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2 23:28:59 296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应该在什么样的时间内才合理

工伤认定时长的法定安排是六十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二、工伤认定的内容有哪些

工伤认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的;

2.上下班前后因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负伤的;

3.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等伤害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的需要的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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