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的死亡时间与继承权的关系: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一、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
1、对于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应该有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腹子可以继承权吗
遗腹子可以有继承权。法律上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被继承人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遗腹子保留应继承份额,则遗腹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若遗腹子出生后死亡的,为遗腹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其母亲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哪个人有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上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上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上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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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死亡与胎儿死体的继承地位有什么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1、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继承权上有区别。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继承权的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中为其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而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该遗产则由其继承人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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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死亡的时间对继承的影响怎么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6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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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死胎,继承权还有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8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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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继承关系死亡的时间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5根据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