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03:40:21 311 人看过

国家赔偿项目有: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具体有:

(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主要指的是国家机关单位及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行使其职权导致我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者是财产权受到一定的损害,依照法律规定应该给予的一种赔偿。

通常,国家赔偿应该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单位履行其应该要赔偿的义务。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国家赔偿通常包括有行政和刑事两种赔偿。行政赔偿,主要是行政机关单位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了相关行政职权,从而导致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则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构成部分;而刑事赔偿,则指的是司法机关错捕、错拘或者错判嫌疑人,从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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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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