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由谁策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26:57 227 人看过

一、股东大会由谁策划

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主体有三类: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二、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三、临时股东大会怎么召集、主持?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换言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是遵循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这一顺序的,如果未能按照这一顺序,则属于程序违法,所作出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可以被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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