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在国外怎么办理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出生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由于美国、法国、哥伦比亚、奥地利和泰国等国家均要求在出生公证书上加贴照片,因此,凡办理在上述两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均应提交与办证件数相应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出生公证注意事项有什么
办理出生公证注意事项有:
(一)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二)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
(三)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
(四)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等等。
三、出国留学,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理出生公证
没有出生证,可以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再办理出生公证。《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的通知》: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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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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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国外怎么办理国内公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01、身份证明:国内居民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军人提交军官证)原件等有效居留证件;如身份证遗失或已过有效期、只有临时身份证的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2、户口证明:国内居民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户口簿(军人提交军官证)原件等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如果是遗失户口簿或是集体户口的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a.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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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生公证怎么办理公证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2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在中国领域出生的事实。当事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出生,在地区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填写户籍文件的,公证处也可以根据户籍文件发行公证书。出生公证由当事人居住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办理出生公证时,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书和资料: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明书(护照)及其复印件的户籍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发行的户籍证明书的当事人人事资料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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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生公证怎么办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6一、留学出生公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出国出境人员办理出生公证,须提供下列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表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情况调查表。 公证书在美国、法国、泰国使用的,还应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如果需要增加公证书件数,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张照片。 3.如果办理《出生证》公证,除提供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出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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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国外一人不在国内怎么办理公证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委托律师,到原告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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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出生公证怎么办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