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20:13:48 472 人看过

200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简称新增费)的征收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费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全国各市县分属15个征收等别,每个等别对应一个征收标准,最低10元/平方米,最高140元/平方米)缴纳。其中,30%缴中央国库,70%缴省级国库。新增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等支出。

一、建设用地的占用程序

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如何征收

在用地前需进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报批,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为规划区内城市批次里的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城市规划区外,独立选址的以出让方式区的土地的。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土地使用着所在政府向省,国家交纳的。不过一般在操作中当地政府在申报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时,在获得省或国家批准的时候先交了,回头把土地给使用者的时候有的是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的地方是把这个费用包含在土地出让价格里面了,划拨土地好象也要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住房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这段内容讲述了经济适用房的两种类型以及它们在房屋交易时的土地出让金支付情况。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属于集资建房或回迁房,需要在交易时支付3%的土地出让金。而立项的房子则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因此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经济适用房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这类房子通常属于集资建房或回迁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在房屋交易时,买方需要支付3%的土地出让金。2、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回迁后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 经 济 适 用 房 立 项 与 土 地 出 让 金经济适用房立项与土地出让金是两个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概念。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了满足住房需求而制定的一种政策,旨在通过降低房屋价格和租金,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而土地出让金则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以获取土地
    2023-08-31
    383人看过
  • 征收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如何补偿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三)依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
    2023-08-02
    396人看过
  •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用地免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事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的规定,为支持地震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促进地震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减轻灾区经济负担,现就灾后重建用地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事宜通知如下:一、地震灾害地区为安置受灾居民新建的各类安置住房,需要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一律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用国有土地的,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非地震灾害地区为安置地震灾害地区受灾居民新建的各类安置住房,需要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也一律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用国有土地的,也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二、地震灾害地区的行政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毁损,需要在原地区进行重新建设或迁至异地(本省、直辖市内)进行重新建设的,需要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一律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
    2023-06-10
    269人看过
  • 征收需要建设用地批准书吗
    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一、农
    2023-03-22
    105人看过
  • 河北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使用办法
    邢台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使有限有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征收范围。凡征用我市市区、近郊和工矿区菜地的,均应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二条征收标准。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每亩按5000元征收。第三条征收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1990]5号《关于加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征收办法进行。第四条使用范围。除了用于新菜地开发外,也可用于“菜篮子工程”项目。第五条使用原则。根据项目情况,本着多数有偿,省数无偿的原则使用,使资金逐年有所积累,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第六条使用办法。一、无偿使用。1、主要用于无直接经济效益的开支。例如:勘探、规划、技术培训、科学试验、蔬菜住处员工资等。2、凡无偿使用菜地基金的单位,年初要列出使用计划,由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蔬菜产销领导小
    2023-06-15
    22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用的标准化收费
    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按照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是什么?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
    2023-07-03
    361人看过
  • 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吗
    一、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吗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不同点是,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征收的税,是一次性征收的;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就使用土地的行为征收的税,是按年征收的;这两个税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起到减少乱占滥用土地、加强土地管理的作用。由于在征收中这两个税有部分重合,为避免对一块土地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在《条例》规定上,与耕地占用税作相应的衔接,即对新征用的耕地,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因此,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二、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
    2023-05-06
    419人看过
  • 如何征收建设用地呢
    一、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三、审批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2023-04-15
    77人看过
  • 宅基地算不算新增建设用地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因此,宅基地并不属于农用地,而属于建设用地。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一、谁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的使用人是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农村居民(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非农村
    2023-03-21
    119人看过
  • 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和使用政策
    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一般是: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通常按每平方米收10到14元。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每平方米收10元,占用旱地的按每平方米收12元,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每平方米收14元。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收20到24元。
    2023-03-24
    84人看过
  • 湖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和征用土地预审管理办法
    为确保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和征用土地预审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2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和征用土地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就土地利用方面有关事宜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的行政措施。第二条用地预审范围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对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有关土地利用与保护的章节内容进行预审;2、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评审时,对建议书有关土地利用与资源保护的章节内容进行预审;3、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转为建设用地的批次进行预审。第三条预审权限建设用地预审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组织实施。1、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负责同级机关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
    2023-06-10
    256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怎么办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一、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法律规定1、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2、反过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被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一并处分,即所谓“地随房走”。二、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有什么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有: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机;6、交通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三、土地使用权限有哪些土
    2023-06-28
    297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为了加强对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查,是指对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和使用进行的监督检查。第三条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中央分成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的管理工作。具体稽查工作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委托相关单位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稽查机构)承担。第四条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稽查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
    2023-06-10
    321人看过
  • 建设用地征收合法吗
    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对征收进行公告,按公告的程序进行征收就是合法的。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二、土地征收主体是谁?征收土地的主体是国家,由当地政府部门在具体实施。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分为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和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程序三个阶段。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三、集体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集体土
    2023-06-21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多少?如何缴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以前市县级政府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70%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全额缴入省级国库。这必将改变各级政府之间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但原则上只会减少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不会过多增加用地成本。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是1999年制订的,目前最高的一等地区每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也只有70
    •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是否就是国有土地使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3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政府在批次报地(把农民手里的地报给上级批准收为国有土地)的时候给上一级政府或省级政府交的土地款项,交了后这些土地才能当地政府使用。在用地前需进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报批,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为规划区内城市批次里的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城市规划区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
    • 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1、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建设用地净增量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减去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去年制定的加强土地调控、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政策,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需与国家发改委沟通,项目审批机关还必须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做出说明。 2、《新增
    •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就成了国有土地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30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政府在批次报地(把农民手里的地报给上级批准收为国有土地)的时候给上一级政府或省级政府交的土地款项,交了后这些土地才能当地政府使用。在用地前需进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报批,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为规划区内城市批次里的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城市规划区外。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6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前缴纳,具体缴纳环节为: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属于同级审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前缴纳;二、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属于不同级审批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征用土地前缴纳;三、只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前缴纳;四、只需办理征用土地审批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建设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