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3:50:19 173 人看过

(一)合同生效后,如果抵押人将抵押的财产转让,对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

(二)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人以该财产再次设定抵押权,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于前位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抵押财产登记后,不论抵押财产转移到谁手中,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应首选抵押登记。

法律中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私下借款合同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一、私下借款合同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二)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二、善意第三人的存在基础是什么(一)取得时效说。时效制度,以时间及时间之经过为其构成要件,而善意取得制度则与时间及时间之经过没有联系,所以,时效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是两种各自独立的制度。(二)权利外形说。占有人应推定其为法律上的所有者,故受让人有信赖之基础。(三)法律赋权说。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赋予占有人处分他人所有权的权
    2023-05-06
    48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善意第三人对抗吗?
    一、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是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申请国家有关部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事实予以公示,使他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农村土地承包法》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即当事人互换或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需要登记才生效,不强求当事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登记,但是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采用登记设立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也是用益物权,而《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土地
    2023-06-19
    73人看过
  • 赠与公证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吗
    一、赠与公证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吗赠与公证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赠与公证不具有物权公示的效力,其只是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二、赠与可以撤销吗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撤销的时限根据撤销的事由有所不同: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注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2.法定撤销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三、办理赠与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办理赠与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项:1.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2.
    2023-04-24
    420人看过
  • 未经登记的地役权能否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地役权未经登记的,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法律关系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未经登记的地役权能否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2-07-06
    80人看过
  • 动产已经交付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基于法律规定取得的物权(主要是不动产),缺乏公示性,因此尽管此时不再强制权利人必须进行公示才能取得物权,但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这主要是基于交易秩序的安全而考虑的。交付方式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1、直接交付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相对应,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2、间接交付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
    2023-06-15
    265人看过
  • 夫妻协议什么情况下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内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一、民法典夫妻如何约定婚前财产可采取书面的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2023-03-12
    370人看过
  • 金钱债权不得对抗第三人吗
    金钱债权不得对抗第三人,也不能够对抗物权,债权不能对抗物权规定是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为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而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即享有物权者,其余所有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因此,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是一般的原则,但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不动产租赁在各国民法立法例上均属于债权,但大多都规定承租使用权优先于租赁物受让人的所有权及在租赁物上后设定的他物权。一、合同债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无效,让与
    2023-04-01
    161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和善意相对人的含义及區別
    相对人是相对于本人而言的,第三人是相对于本人之外的他人而言,善意是就本人的意思表现形式或本人的权利外观与真实状态并不完全一致,如果他人,不管是相对人,还是相对人之外的第三人,只要其是善意的相信该外观,基于保护其善意信赖利益的需要,哪怕相信的不是真的,不是事实,也将其视为真的或事实予以保护。1、善意相对人,通常是指本人与相对人的交易,就是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时,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的真实情况与外在表现的情况并不一致。常见的善意相对人存在于夫妻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等。2、第三人,通常情况下,不是本人的相对人,而是与本人存在交易关系的相对人之外的其他交易当事人,善意不是第三人相对于本人,而是与本人发生另一交易关系的相对人,第三人是相对于该相对人而言的,第三人与相对人之间未发生直接的交易关系,而是分别与本人交易而发生的权利冲突,善意与否的判断将导致权利冲突的保护发生变化。善意第三人的适用主要是物权
    2023-07-22
    11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能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股东依法享有股权转让的权利。若公司章程对此未作限制,则各股东可自由进行股权转让事宜,但应签署相应合同并按法定程序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此举旨在保护债务履行能力和公司债权人不受侵害。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相互转让股权的行为,无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通知。而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内的各股东间相互转让股权的情况,是否可以平等协商决定全部或部分股权的转让,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均需具体参考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此外,当股东欲将股份转让至股东之外的人士手中时,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表决赞同,并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以征询其意见。如在收到通知后长达30日内未能得到回复,则视同为同意转让。当出现超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反对转让,拒绝接受的股东必须购买所转让的股权;若拒不购入,亦视为同意转让。同样地,对于因股东同意而产生的股权转让,在相同条件下,其他股东也具有同
    2024-05-16
    261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能取得房产吗
    不可以。一、共有财产的转让处分共有的不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二、关于善意第三人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概念:善意取得。一般情况下,不动产受让人如果从无处分权人处购得不动产,所有权人是有权追回的,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别要件的情况下,善意受让人却可以对抗所有权人而不必返还房屋。那么什么情况是属于法律所指的特别要件呢?(1)受让方受让时为善意。通俗的讲就是受让时不知情,从案例中我们得知作为第三人的李某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并不知道该房产属于王某及张某的共有。(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位时,就有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2023-05-04
    192人看过
  • 同一物上存在的多个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对抗
    善意取得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权利冲突的同时,也引起了一些极其特殊的新冲突。当在同一物上存在两个以上的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民事主体时,各善意第三人均以善意取得为由要求确认自己对该物的所有权,由此产生善意第三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即称为善意对抗。其中的取得并非仅指现实占有,而是包函获得物之所有权和现实占有两种情形。一、占有改定情形下的善意对抗案例一:甲、乙系夫妻关系,共有一电动车。某日,甲擅自将车卖与丙,约定丙先付价款取得该车,丈夫甲再用五日,丙五日后来取车。与此同时,妻子乙将该车卖与丁,条件同上。五日后,丙、丁同时来取车,发生纠纷,丙、丁均不愿接受退款,都主张对该车的所有权。占有改定的情形下,该车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但该车仍为原所有人占有,在此前提下产生了两个善意取得人,如何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呢?当三方协商不成时,现实中,也许随便把车判给一方,其他人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这样的处理无疑是
    2023-06-08
    425人看过
  • 什么叫不得对抗第三方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不得对抗第三方在法律领域中,“不得对抗第三方”这一表述主要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能损害或影响到合同之外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换言之,这种约定对于第三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1.在《民法典》第406条中,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原则。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这一转让行为不能损害到抵押权人的利益。2.如果抵押权的实现可能因抵押财产的转让而受到损害,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3.“不得对抗”即意味着,抵押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协议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不对抗善意第三人1.在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场合中,“不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尤为重要。这里所指的“善意第三人”,是指那些并不知情且没有理由知道其获取的商业秘密存在权利瑕疵的第三方。2.他们往往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非法获取或违约泄露商业秘密的侵权者那里获得了该商业秘密。由于这些
    2024-07-29
    162人看过
  •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赠与,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赠与,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理上讲,未办登记手续的赠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为由对抗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赠与,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理上讲,未办登记手续的赠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2023-06-09
    177人看过
  • 公司章程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章程的特征
    一、公司章程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章程不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公司章程是对公司内部行为规范的约定,公司股东和内部人员受其限制,但公司内部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善意第三人不属于上述人员。二、公司章程的特征公司章程具有如下特征:1.法定性,即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2.真实性,即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3.自治性,其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
    2023-06-20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0-03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事项不得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或者是以合理价格受让等受让人取得所有权。
    •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得对抗不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3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善意第三人中的善意,在民法中指的是不知情,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即是善意的第三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举个例子:设甲欠乙1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汽车为乙设立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期间,
    •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抵押物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答:当事人以上述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一类的抵押物种类包括: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交通工具; (3)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4)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等动产抵押,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亦自抵押合
    • 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
      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是:如果法人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对外代表权限进行了限制,但该法定代表处超越自己的权限与第三人签署了法律文件、实施了其它法律行为的,且第三人在不知道该限制规定的,则法人不得以该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越了其权限而主张不承担或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公司规定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通过董事会的授权,但该法定代表处在没有经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
    • 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哪些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5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在我国此等物权的变动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使得该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具有合法的权利外观,如果不登记,第三人从外部无从知晓该等不动产的权属已经发生变化,所以要求登记,他不像其他动产,交付就可以视为物权变动。法律是站在保护交易安全和安定性角度考虑的。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情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第三人在不知道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