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登记的双方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22:00 357 人看过

一、地役权登记的双方是谁

地役权是双方的。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地役权分类

(一)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实现方式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可在供役地上为一定的积极行为的地役权,也称作为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供役地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因其负有一定不作为的义务,而非单纯的容忍义务,又称不作为地役权。

(二)地役权的继续地役权与非继续地役权。以地役权的行使方式或权利实现的时间是否继续为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继续地役权和非继续地役权。前者指权利的行使无须每次都有地役权人的行为,而权利却能不间断地实现的地役权,道路与设施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权利人在持续地行使地役权。消极地役权一般均为继续地役权。后者又称间断地役权,是指权利的行使每次都需要由权利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否则无法实现其权利的地役权。

(三)表见地役权与非表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存在是否表现于外部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表见地役权和非表见地役权。前者是指权利的存续,能自外界得以知晓,有外部事实予以表现地役权,如通行地役权或地面排水地役权等。后者是指权利的存续,不能从外界予以认识,无外部事实作为表现的地役权,如埋设地下管线的地役权、眺望地役权、采光地役权、特定营业禁止地役权。

三、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已登记的地役权首次登记需要的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登记的地役权首次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合同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当事人可以持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合同以及其他必要文件,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第六十一条经依法登记的地役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地役权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和证实变更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一)地役权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发生变化;(二)共有性质变更的;(三)需役地或者供役地自然状况发生变化;(四)地役权内容变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役地分割转让办理登记,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应当由受让人与地役权人一并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需役地权利人的义务需役地权利人在取得地役权的同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地役权所说的利用不以实际占有他人的土地为
    2023-04-30
    286人看过
  • 房屋地役权如何登记
    地役权申请登记程序:提出申请地役权——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制证——到收发大厅缴费取证1、填写地役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前我们应了解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是否存在争议。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原件,复印件应为正反面复印。3、房屋地役权合同,可在商务中心或相应的机关部门取示范文本。4、房屋所有权证书。5、其它证明材料。一、需役地和供役地有什么区别地役权往往涉及两块土地,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需要役使他人土地的土地称为需役地,而供他人行使的土地则称为供役地。基于两者的区分,需役地的所有权人被称为地役权人,供役地的所有权人被称为地役人。二、地役权分类包括哪些?1、以地役权的实现方式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2、以地役权的行使方式或权利实现的时间是否继续为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继续地役权和非继续地役权。3、以地役权的存在是否表现
    2023-04-04
    122人看过
  • 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
    一、地役权转让要登记吗需要。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八十五条【已登记地役权的变更、转让或消灭手续】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二、地役权的设立需要登记吗民法典规定,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设立地役权,设立地役权要签订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
    2023-04-30
    293人看过
  • 地役权是否必须要进行登记
    一、地役权是否必须要进行登记地役权依合同生效,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故可以不登记。但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应注意的方面:1、是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2、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3、是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4、是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5、是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2023-04-30
    151人看过
  • 民法典地役权是否以登记生效
    一、民法典地役权是否以登记生效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地役权生效不是以登记为准的。但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通过合同约定。地役权主要涉及两个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经双方协商约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地役权有期限限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
    2023-04-13
    226人看过
  • 民法典地役权是否以登记生效
    一、民法典地役权是否以登记生效民法典地役权不是以登记生效,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地役权生效不是以登记为准的。但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按照合同设立,是存在于他人土地之上、为自己土地提供便利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用益物权是包括地役权吗用益物权是包括地役权的,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包括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四个大类。具体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三、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区别是什么相
    2023-04-30
    12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地役权登记的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 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 地役权是否需要登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6
      地役权合同自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自愿达成协议即为生效,地役权合同一经生效,地役权即为设立。地役权设立以地役权合同生效为要件,如果地役权人或者供役地权利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地役权办理登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地役权设立登记应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地役权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地役权合同到登记大厅提出申请,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制证,审核通过后收费发证。
    • 地役权设定登记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5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 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 地役权合同登记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7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 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 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