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中什么是非诉执行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7:34:08 240 人看过

一、什么是非诉执行案件?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非诉执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1份,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材料1份;

4、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5、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6、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经委托人签字、盖章确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在立案登记后3日内将受理通知书送达给申请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收费中存在哪些问题
    1、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否收费规定不明。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不在诉讼费缴纳范围之列;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原《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非诉行政执行的,应缴纳申请费和实际发生的执行费用。新收费办法规定的缺失,使得此类案件诉讼费无法收取,导致诉讼费用流失。2、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难以收费。法院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后,须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3、当事人执行和解后收费无法落实。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进行执行的,需对被执行人进行大量说服教育工作,教育其主动履行,多数被执行人往往因此主动与行政机关和解结案。案件实现先执行后收费,由于当事人直接将相关费用交付给行政机关,导致此种情形下法院执行费用无法落实。
    2023-06-13
    387人看过
  • 非诉执行案件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一、非诉执行案件如何申请行政复议非诉执行案件申请行政复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受到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2.行政机关审理。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行政机关要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审批,并在5日内对复议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应当自该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复议决定及通知。行政机关应当在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初审。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初步审查,对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
    2024-01-25
    408人看过
  •  非诉讼执行案件的定义是什么?
    非诉执行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得以实现的一种制度。其设立的目标在于兼顾保障人权和保证行政效率。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的申请期限是三个月。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而导致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为。非诉执行案件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那么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得以实现的一种制度。1、非诉执行其设立的目标在于力求兼顾保障人权和保证行政效率。这种制度一方面是通过阻止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进入执行过程的形式,来达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致因其未提起诉讼而受到违法具
    2023-08-27
    333人看过
  • 执行案件是不是诉讼案件
    不是。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案件,被告没有履行,在法院所需要进行的下一步工作。诉讼案件是指需要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以解决纠纷的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2023-04-15
    100人看过
  • 非诉行政案件委托执行制度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权的属性,历来就是学者争议的话题。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行政权属性说;二是司法权属性说;三是行政权和司法权双重属性说。目前大多数认同第一种观点。笔者认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裁定准予执行的案件,采取法定的强制措施,强制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审查阶段和实施阶段。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权与民事案件执行权基本类似。在审查阶段,人民法院依照重大违法标准,对申请执行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并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这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的表现。而实施阶段则是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权的"实现"。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实际来看,由于准执率高达95%以上,法院大量行使的是执行实施权。因此,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权中的行政权属性明显强于司法权的属性。司法权具有被
    2023-04-27
    2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是什么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3)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3-02-26
    88人看过
  • 行政庭要严把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关
    随着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越来越多,法院行政庭必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必须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将有问题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用到最需要的案件中去,从而大大缩短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对于不予执行的案件也不一裁了之,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从而真正做到严把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关,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应当由行政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对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该规定体现了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重要职能之一。这种司法程序中,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丧失了诉权,不能通过法庭审
    2023-06-06
    236人看过
  •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错误的责任承担
    行政强制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确立了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进行书面审查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审查重点集中于三个明显,即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和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执行错误行为,行政强制法第六章明确了责任承担主体和救济途径。但因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申请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瑕疵导致的执行错误,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现行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学界亦没有出现相应的探讨。一、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依据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错误的责任承担主体,涉及法院执行行为的执行依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还是法院的准予执行裁定。有观点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行政行为就转化为司法行为,执行依据应该是法院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强制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此,法院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另有观点认为,法院依职权裁定执
    2023-06-06
    344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期间探析
    《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也不提起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行政诉讼制度,这些都是不停止执行原则得以确立与贯彻的保障性制度。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冲突规则是私权优于公权,这一法则与前述观点是否冲突呢?笔者认为他们之间没有根本冲突,公私利益冲突情况下的取舍是实体意义上的规则,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整个过程中就必须予以遵守与考虑,而不停止执行只是具体行政行为定型后程序意义上的保障性措施,如果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存在错误出现公私利益冲突时,也只能通过另外一些程序去救济,这种救济措施既体现了“不停止执行原则”又符合公私权利冲突选择规则。如果通过否定具体行政行为一定期限内的执行力去预防或避免可能出现的错误,会出现法律逻辑上的混乱。3、行政权运作的基本要求之一是行政效率,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这一价值取向得到普遍认可
    2023-06-06
    100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后如何处置
    1、准予执行。经过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审查后,人民法院如果确认行政主体的申请以及非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应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2、不予执行。如果非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形式和实质上的构成要件,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3、中止执行。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即:执行主体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作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出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暂无履行能力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执行。4、执行终结。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因为发生以下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执行,如据以执行的非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消;作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死亡或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等,人民法院则应裁定终结执行。
    2023-06-13
    434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能否申请再审,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
    一、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能否申请再审不是诉讼的行政案件,是不能申请再审的,如果是行政复议的,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法院生效判决有异议,才能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
    2023-06-17
    125人看过
  • 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如何计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起算日,应为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55条第3款的规定在5日内立案;该立案日期即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起算日。因此,法院应在立案后3个月内执结。《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2024-05-14
    120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
    《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该条明确了以下几方面内容:(1)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由行政审判庭负责;(2)必须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的方式进行审查;(3)是否准予强制执行都应当制作裁定书,作出书面裁定;(4)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完成。在实践中对该条例如何理解也存在不同认识。1、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的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后,应当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而《若干解释》规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应在案件受理后的30日内作出裁定。对准予强制
    2023-08-11
    448人看过
  •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凡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强制执行权以及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均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法律、法规仅赋予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部分强制执行权,对于未授权的部分,行政机关也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
    2023-06-14
    41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执行非诉案件如何判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后的处置: 1、准予执行。 经过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审查后,人民法院如果确认行政主体的申请以及非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应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2、不予执行。 如果非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形式和实质上的构成要件,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 3、中止执行。 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即:执行主体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执行人死亡,需要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能申诉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通常是由法院来执行的,作为被执行人不服可以上诉,即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 如何解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1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后的处置: 1、准予执行。经过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审查后,人民法院如果确认行政主体的申请以及非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应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2、不予执行。如果非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形式和实质上的构成要件,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 3、中止执行。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即:执行主体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继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应该怎么解决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4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后的处置: 1、准予执行。经过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审查后,人民法院如果确认行政主体的申请以及非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应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2、不予执行。如果非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形式和实质上的构成要件,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 3、中止执行。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即:执行主体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继
    • 非诉执行案件的审限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