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保障检查的注意要点:
(一)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执法活动中应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
“五公开”为:
(1)公开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开行政处罚的程序;
(3)公开执法人员的证件;
(4)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公开行政处罚的决定。
“十不准”为:
(1)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营业性娱乐活动;
(2)不准在执法时从事非公务活动或在非公务活动时执法;
(3)不准以言代法或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
(4)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向行
(5)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或其他物品;
(6)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
(7)不准越权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不准私自处理、截留罚没款或罚没财物;
(9)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或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10)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或打击报复。
二、劳动保障监督的基本属性:
(1)法定性
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
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
(2)行政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
什么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233人看过
-
哪些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96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监查,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有什么
298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36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院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
435人看过
-
揭露劳动保障监察丑闻
154人看过
-
《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 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7、克扣或者拖欠
-
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同级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的协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工会选派人员担任劳动监察协管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察人员和监督人员依法进行监察与监督。
-
劳动保障监察有什么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有: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
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什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单位主要有哪些内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所针对的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检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主要包括:(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里的企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型企业,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用人单位。(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动保障监察对在这些机构实施监管,主要是检查其职业中介行为、职业技能鉴定行为、职业技能培训行
-
劳动保障监察法规定,由什么人民政府支持、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