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工伤陪护人员相关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二种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体来说,法律制度当中对工伤陪护人员的待遇规定得非常的模糊,陪护人员的待遇主要就是护理费,如果说职工专门去聘用一位相对专业的护理人员,该护理人员的护理工资理论上是应该由用人单位负责的,但实际上,护理人员的护理费大多数也都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定的。
-
受工伤住院陪护人员的待遇
241人看过
-
工伤职工陪护人待遇如何算
408人看过
-
工伤情形及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
417人看过
-
在职工伤人员有何待遇
483人看过
-
宜宾市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310人看过
-
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相关规定
429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工伤陪床人员工资待遇有哪些相关内容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6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有陪床费,你可能说的是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只做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因此单位怎么执行,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单位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有的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的参照市场护工工费价格计算,就看单位是如何掌握了。
-
2020工伤陪护人员工资待遇?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护理费参照以下规定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工伤后离职的待遇相关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5-02-04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福利待遇。工伤人员离职时,可以获得以下两种补偿: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并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2.
-
工伤职工陪护人待遇计算方法河北在线咨询 2025-02-06一、关于工伤职工陪护人待遇的计算方法: 1. 治疗期间护理费的计算:按照护理需要的人数计,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与受伤职工或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治疗期结束后,停止支付护理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
-
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