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抚养权案件审判程序启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8:45:38 114 人看过

争取孩子抚养权可能需要开庭。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如果孩子达到八周岁以上的,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孩子是可以出庭的,但孩子不想出庭的,法院不得勉强孩子出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教师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优势吗

教师争取孩子抚养权没有明显的优势。因为法律规格抚养权的归属取决于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有利于孩子健康生活的因素的。跟双方的职出没有必然关系。如果孩子在2周岁以下,由于还在幼儿期,可能需要哺乳,一般都是由母亲抚养。即使男方是教师,也没有什么优势。双方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协商不了的可以-上诉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法院如何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关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再审之诉或依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自身的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行政赔偿调解书,再次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程序。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能否申请再审不可以了。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宣判后,当事人认为法院生效判决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的,但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除外。二、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怎么办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又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三、刑事再审程序的概念是什
    2023-06-26
    349人看过
  • 哪些受试者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哪些主体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如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判决书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起诉讼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的,可以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有权提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2023-05-07
    421人看过
  • 死刑再审启动程序
    1、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缓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反之,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缓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而高级法院复核判处死缓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2、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缓的,如果被告人符合刑法中限制减刑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高级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抗诉的案件,认为应当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一、死刑复核一定会改判吗死刑复核有改判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2023-04-05
    74人看过
  •  被告的审判程序是否已启动?
    这段文字描述了审理民事案件的时间和送达程序。被告方在审理期间未能收到相关材料,根据法律规定,送达日期将顺延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所需材料,送达日期将顺延六十天,并视为送达。被告方下落不明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可以缺席判决。通过公告送达的被告方,若不能参加庭审,可以缺席判决。审理大约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此期间被告方未能收到相关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所需材料,送达日期将顺延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通过公告送达的被告,若不能参加庭审,可以缺席判决。 【核心内容】-
    2023-08-28
    363人看过
  • 女方争取抚养权案件的审理结果及启示
    离婚后,妇女可以与子女协商或提起诉讼来争取抚养权。满足下列情况将判给女方: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哺乳期时间多长孩子抚养权才会判给女方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会判给女方,没有对哺乳期时间进行规定。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
    2023-07-14
    142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否在一审后启动
    1、初审后是否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一般情况下,是否再审的裁定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可以对判决、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或命令具有法律效力;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审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再审申请进行复核。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责令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第一审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可以对判决、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或命令具有法律效力;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的,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为发
    2023-05-07
    405人看过
  • 一审后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吗2024
    一、一审后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吗一般3个月内做出是否再审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
    2023-12-21
    231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案件是否会进入庭审程序?
    可以,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负担全部或者部分抚养费,抚养权归属和负担费用的多少,由双方进行协议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最好是能夫妻双方进行在协议约定,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由法院综合考虑进行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转让给别人吗抚养权能否转让给其他人需要看具体情况。对于小孩的抚养权通常先由男女两方商量解决,两方商量解决不了诉讼到法院,法院会根据两方的抚养要求、教育背景、小孩年纪以及男女两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裁判。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合适抚养的,可以转给其他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关系人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
    2023-07-04
    420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加刑吗,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情形
    一、审判监督程序能加刑吗审判监督程序一般不能加刑,但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可以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二、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情形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8.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三、审判监督程序的处理审判
    2023-06-23
    108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是什么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关法律规定二、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是什么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
    2022-07-03
    214人看过
  • 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启动条件
    启动条件:1、请求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对于专利权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仅限于一项专利的全部专利权人以公开出版物为证据宣告该项专利部分无效。2、受理单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知识专题3、请求对象: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即使在专利权终止后(如专利权已被放弃或视为放弃)仍然可以对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是,已被生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宣告全部无效的或者专利权人自始放弃专利权的,则不能再对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4、提出时间:在该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5、提出方式: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6、交纳费用: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依照专利
    2023-04-23
    351人看过
  •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一)当事人的投诉等(二)本案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三)司法机关审查案件发现的错误。为保证办案质量,司法机关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查或互查,或按照上级指示进行必要的汇总检查或复核。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和对部分案件的综合审查或者复核,发现生效判决有错误的,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纠正错误案件的建议。人大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密切,人民群众愿意向他们反映情况和要求。在检查、调查研究过程中,以及在代表会议期间,因应确实错误的决定而提出的动议或反映的冤假错案材料,反映了权力机关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司法机关应当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反映的议案、问题或者情况,作为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物质来源,及时审查并向监督机关报告是否提交审判监督程序的决定。对机关交办的案件,还应当报告处理结果。(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对生效判决的意见。党政信访部门根据国情、
    2023-05-07
    403人看过
  •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会怎么处理
    关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有效实践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作为已生成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人民法院的院长,当他认为判决或者裁定存在错误时,可以将具体情况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进行探讨和评估,最终形成并下达再审决定的文件;其次,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他们有权提请下级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或者直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对下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进行审查后,如若发现确实存在重要错误,则可向其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请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
    2024-05-14
    245人看过
  • 再审程序启动的效力
    刑事责任能力
    一、再审程序启动的效力再审程序启动的效力即由人民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但是审理期限一般不会停止原生效裁判的执行。如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学者认为在再审程序启动之后,赋予法院一定的宣告原判决停止执行的权力却是必要的。因为再审程序的开始,是基于严格的法定条件的。一旦这些情形查证属实,原判决裁定就能得到纠正,对于这些很可能错误的裁判如果不能因为再审程序的启动而中止执行,将会使被告人一方的利益,尤其是其人身利益受到损害,甚至不可能得到恢复,再审程序对被告人一方的利益保护也因此会大大削减。二、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根据提出的民事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需满足以下条件:(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
    2023-06-06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程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3
      1.出席法庭。法庭审理是审判活动的核心活动,因而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监督是刑事审判监督的重点之一。 2.庭外调查。受理诉讼参与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包括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和被告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询问证人。 3.列席审判委员会。 4.审查判决、裁定。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 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意义是什么,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启动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原审裁判“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但并非是必然。因此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等同于原审是错案。其次,引起再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原因所致,另一方面也存在当事人恶意诉讼的情形。如在原审中恶意隐瞒重要证据,在申诉审查阶段才将实情托出,企图通过再审程序故意拖延诉讼;再如,一审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上诉权,而是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因申诉程
    •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0
      法院院长发现,提交审委会最高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最高检发现法院,检察院发现法院当事人提起应当再审:有新证据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原来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证据没经过质证的证据法院经申请未调取的适用法律错误的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的该回避没回避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的遗漏请求或者必须参加的当事人的有12种情况可以再审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
    • 债权人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申请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破产[1]程序的启动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后予以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破产申请予以受理,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一种司法行为。
    • 法院如何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2
      关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再审之诉或依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自身的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行政赔偿调解书,再次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