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在买卖合同中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23:36 459 人看过

定金合同不能被认定为买卖合同,定金协议本身不是买卖合同,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从合同。

定金合同是作为担保合同的一种,具有担保的作用,是为了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一类经济活动中,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并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即成立。

订金和定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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