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9 21:48:05 163 人看过

一、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私自改变土地性质数量较大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4)非法占用第(2)项、第(3)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5)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3.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构成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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