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总部签合同与分公司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0:17:51 374 人看过

一、和总部签合同与分公司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以总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但可以将分公司列为第三人。

职工与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是总公司,劳动者与总公司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该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总公司)作为被申请人。

如果与总公司签订了合同,但实际在分公司上班的,实际上属于由总公司安排到分公司工作,但这并不会影响到职工和总公司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因分公司可能与本案的处理有一定的利害关系,故职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也可以将分公司列为第三人。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有哪些联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单独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单独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与分公司出现劳动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的,受总公司的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一切活动要得到总公司的许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对总公司有约束力。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和总部签合同与分公司劳动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纠纷相关文章
  • 总公司的合同纠纷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诉讼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合同的主体是总公司,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且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作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一、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吗?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2023-03-23
    151人看过
  • 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什么
    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跟公司它是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来签订的合同的,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
    2023-02-11
    2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和总公司签订工资是分公司发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和总公司签订工资是分公司发合法吗?合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所以无法签订合同。若当事人工作的分公司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是不能作为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受总公司的委托与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为总公司。若当事人的分公司是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具体认定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
    2023-04-29
    48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未签订,工厂和公司该如何处理?
    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
    2023-07-05
    237人看过
  •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的行为是否合理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去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一回事,自己和自己签合同是不合常理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一、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023-03-31
    329人看过
  • 公司内部如何处理股权纠纷?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到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到与第三人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的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与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如何避免员工股权纠纷如果你已经给员工配置了实名工商登记的股份,那么这几点就必须要注意:(一)章
    2023-07-02
    104人看过
  • 总公司如何控制分公司签署合同?
    总公司应当对分公司提交的相关签订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一、分公司是企业法人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
    2023-04-12
    63人看过
  • 公司常见劳动纠纷与如何防范
    一、企业常见劳动纠纷形式劳动纠纷是劳资矛盾上升到一定程度后的表现,直接体现了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当前,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主要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等;二是关于劳动报酬方面的纠纷。主要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如工资核算标准与发放、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或违规扣发、未按约定发放提成(或奖金)、加班工资的认定、女职工“三期”工资发放等;三是关于休息休假方面的纠纷。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保障劳动者休息权方面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有:遵守法定的工作日长度,保证劳动者的每周休息日,遵守国家法定节日和带薪年休假期,保证劳动者患病和负伤期间依法
    2023-05-03
    254人看过
  • 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2、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一、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
    2023-02-22
    375人看过
  • 分公司和总公司如何处理税务事务?
    分公司和总公司报税如下: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地点和同一管辖区,总公司可以统一纳税申报。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分公司应按照属地原则在其所在地单独申报。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分公司需要做账报税吗总公司下的分公司具体做账方式有下述两种: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的,双方独自核算即可。独立核算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单位;(2)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3)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自行计算盈亏;(4)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币结算等。行政、事业单位中,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全面核算和独立编制决算的,也称独立核算单位,如高等院校,某些中等专业学校、中学等。若不是独立核算,则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税种,按照法人
    2023-07-13
    394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务合同纠纷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第一,主体资格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的主体一方是企业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或者个人。第二,主体性质及关系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双方主体不仅提供劳务,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与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务合同主体双方仅存在劳务关系,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第三,调整的法律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主要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劳务合同该纠纷案件则适用《侵权责任法》等予以调整。第四,接受劳务一方的义务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为劳动者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此为法律中的强行性规定,双方对此不得协商、变更,如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可追究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劳务行政部门也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对相关用人单位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并无此义务,双方对此可自由约定,如果接
    2023-03-23
    136人看过
  •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进行认定,如果订立中的一方是分公司的,就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公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意义,因为盖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团公司承担责任的。在用人主体上,集团公司是唯一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分公司的具体用人问题,主要在于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如何管理和监控。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2023-04-11
    110人看过
  • 总公司让去分公司,重新和分公司签合同
    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之后理论上是需要重新签合同的,或者可以把劳动合同从总公司直接转到分公司,具体怎么操作看公司的安排,另外,虽然工作地点变更到了分公司,但员工的工龄肯定是要连续计算的,而且工作地点的变更必须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才行。一、总公司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法律上没有禁止总公司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总公司与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但不能够对抗外部第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能否做原告分公司没有经过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总公司应当作为原告
    2023-04-11
    138人看过
  • 分公司人员的劳动合同如何签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什么时候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3-12
    38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 更多>

    #劳动纠纷
    相关咨询
    • 与总公司签劳动合同,总公司在外地,出现纠纷如何解决?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涉嫌,建议您及时返还工资物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 与分公司签合同,但是有纠纷,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被告如何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劳动争议纠纷的前提,双方必须有劳动关系的存在,你与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能将下属公司投诉到劳动争议纠纷委员会
    • 工作是与分公司签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合同。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 企业总部与分公司无权签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9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
    • 如何和总公司签委托分公司合同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
      1、总公司能委托分公司签合同,但需要特殊资质的行业,不能委托分公司签订。 2、如总公司在中标之后是可以委托分公司来签订合同的,但是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来与业主签订,分公司签订完合同之后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其民事责任必须由分公司来进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