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或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答案为: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审判程序
标题:关于审判程序中证据提交的规定分析
在审判程序中,证据的提交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认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程序分为庭前准备、法庭审理两个阶段。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有义务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然而,在证据提交过程中,如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如何处理证据中的疑点等问题,都是诉讼参与人需要关注的关键点。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应当以法定形式提交。这就要求当事人和辩护人在庭前准备阶段,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同时,证据材料的提交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如提交证据的时机、方式等,都应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审判程序中的证据提交,还需要关注证据的完整性。在庭前准备阶段,当事人应当充分准备证据,确保所提交证据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观点或者主张。此外,在法庭审理阶段,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也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这样,法院才能全面了解案情,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再次,审判程序中的证据提交,还需要关注证据的合法性。在庭前准备阶段,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证据。在法庭审理阶段,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也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这样,法院才能确保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从而使审判结果具有可信度。
总之,在审判程序中,证据的提交是确保审判公正、公平的重要环节。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充分准备证据,发表意见,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这样,才能确保审判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答案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
什么情况属于第三方责任
179人看过
-
小心第三方劳务派遣情况
34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医师就得取消处方权
104人看过
-
第三方能否取消商品交易合同?
404人看过
-
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情况
137人看过
-
不知情情况下被第三方贷款怎么办
257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取消监护权的情况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6在以下情况可以取消监护权: 1.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有下列什么情况会取消继承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
-
2022年哪些情况会被取消继承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
-
什么情况下无法取得抵消债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7一,债权抵销的方法有: 1、合意抵销。抵销须有主动(抵销)债权人与受动(抵销)侵权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2、法律上的抵销。抵销须有主动债权人向受动债权人为抵销的意思表示。 主动债权人依法律行为抵销的抵销权,属形成权,因此其抵销不得附条件、附期限、否则无效。当抵销的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且主动债权与受动债权均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时,抵销始发生效力。当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与受动债权相等时,债消
-
探望权的消失有下列三种情况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探望权的消失有下列三种情况:一、被探望人死亡;二、探望权人死亡;三、被探望人成年。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探望权人自动放弃探望权,由此而产生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子女都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探望权人滥用探望权造成子女身心健康的损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或子女都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