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被告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2 21:38:08 161 人看过

一、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被告是谁

在受到职业伤害之后,若遭受工伤的个人对其所被评定的伤残等级结论持有异议且质疑,则不得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其依据主要分为以下两点:

首先,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中所明示的内容,即当此类情形发生时,并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畴,因而也就无法进行相关的行政诉讼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行政诉讼法则出台实施之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颁布了相关通知,其第五条款明确指出:

“针对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换言之,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级结果存疑者,无论其采取何种形式提出诉讼请求或是寻求法院的受理,无论是依据何种法律法规,都难以成立。

”其次,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以及职能定位角度分析,可见它并非一种具有明确行政职权的实体单位。

实质上,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是依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展开运作的,而劳动鉴定委员会则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协调劳动、卫生及工会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以此来推动并扶持此项事业发展的虚拟机构。

同时,劳动鉴定办公室的职责在于具体组织实施涉及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工作。

对于受伤工人来说,他们对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提出异议的合法途径应当是循序渐进地申请复核程序。

具体来讲,劳动者如认为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不够充分合理,那么他们有权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交再审申请,而最终的鉴定结论便应以业内权威的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认定为终局裁决。

此外,在伤残等级鉴定意见公布满一周年之后,若职工发觉自身状况有所改变,可按规定申请劳动能力复检评估。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单位不服工伤玖级申请仲裁了我怎么办

单位不服工伤九级认定结果,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参加仲裁。只要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符合法律规定;认定机构和鉴定机构都是合法正规的机构,其结果由仲裁委员会审核确认再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被告是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有效吗
    一、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有效吗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有效。申请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符合起诉条件就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的情形:1.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工受伤的;2.在单位上班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3.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履行工
    2023-05-12
    3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
    案例:涉及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合理场所的判断:孙某受公司指派去机场接人。孙某从公司办公大楼下楼,欲至院内停车场开车,行至一楼门口台阶处脚滑摔倒,经医院诊断为颈髓过伸位损伤合并颈部神经根牵拉伤、上唇挫裂伤、左手臂擦伤、左腿皮擦伤。孙某申请工伤认定,区人社局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摔伤事故系工作原因造成,决定不予认定工伤。孙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上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一、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样本(一)申请人:重庆XX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号;法定代表人:周某,联系电话:被鉴定人:王某,女,出生于19X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XX区龙组;联系电话:。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本申请人于20XX年5月18日收到XX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沙劳鉴字(20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理由如下:1、沙劳鉴字(20XX)XX号《鉴定
    2023-03-15
    137人看过
  • 行政单位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
    2023-03-17
    320人看过
  • 对不予认定工伤不服如何提起行政诉讼诉状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劳动者收到行政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服该结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2、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
    2023-03-06
    313人看过
  • 员工异地猝死被认工伤单位不服告了人社局
    外派人员猝死在了异地业务单位的会议室里,之后被认定为工伤。本单位不服,状告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由是死者的工作岗位不该在会议室,而应在实验室,他不是在本职岗位上倒下的,因此诉求撤销工伤认定。起因:外派人员会议室内猝死2009年2月,南京某设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朱启刚签订劳动合同,随后派遣他至兰州某重工企业,从事工程监理工作。同年10月29日,朱启刚像往常一样去业务单位上班,却一直没有回家。30日上午8点20分左右,同事们在企业的会议室里发现了倒地不醒的朱启刚,并急忙将他送往医院抢救。医生无力回天。朱启刚的猝死令家人悲痛欲绝。他的妹妹朱启娟作为家属代表,向南京市人社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表明哥哥在业务单位会议室里呼吸心跳骤停死亡,要求被认定为工伤。南京市人社局随后向朱启刚的东家———南京某设备监理有限公司送达了举证通知书,该公司也按规定提交了材料。人社局调查后认为:根据《工伤保
    2023-06-10
    124人看过
  •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纷争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2023-04-28
    56人看过
  • 评析行政诉讼“谁行为谁被告”
    对于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目前,我国奉行的是严格的三主体合一标准,即必须同时符合行政主体、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三个标准,才能确定正确的行政诉讼被告谁主体谁被告。这种思维模式对行政诉讼实践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在相对人无法确定行政主体的情况下,就无法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对自身的权利进行救济,针对这一局限性,有的学者提出了谁行为谁被告的理论。一、谁行为谁被告的含义(一)对行为的界定。对于行为的含义,不能简单的将其界定为行政行为,这一点要从行政行为本身的含义入手来理解。对于行政行为的含义,目前理论界并未形成统一的定义,如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关于行政行为的含义虽然各不相同,但始终离不开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与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这两
    2023-06-06
    261人看过
  • 工伤认定行政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开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毒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2023-08-15
    171人看过
  •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后,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等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
    2023-05-14
    337人看过
  • 不服事业单位的决定可以行政诉讼吗
    一、不服事业单位的决定可以行政诉讼吗1.对于不服事业单位的决定,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在决定下发后,当事人可以先尝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仍不满意,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处罚执行流程行政处罚的执行流程主要包含三个重要环节:1.是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的分离制度。(1)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决定罚款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而是由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2)银行会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也有一些例外情况。2.是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3.是强制执行措施。(1)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
    2024-08-04
    318人看过
  • 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可以不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吗直接复议
    一、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可以不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吗直接复议关于工伤事故中的行政确认争议案,行政复议与作为提起行政诉讼先决条件之一的关系讨论,成为了行政诉讼领域所面临的一个普遍性课题,且各地区的司法判决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针对因工伤行政确认引发的不满,应该严格遵循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多的人选择向法院直接提出行政诉讼以解决工伤行政确认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劳动者收到行政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服该结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单方的交通意外能认定工伤吗因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而导致员工本人受到了伤害,在此情况下,理应由员工全权负责此次事件,而无法将其归类于工伤的范畴之内。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
    2024-03-26
    257人看过
  • 处长被杀是工伤?单位不服认定告劳动局法院予以撤销
    业务处长被他人骗出绑架杀害,劳动行政部门未就劳动关系争议作出处理,而直接将其认定为工伤,处长所在公司于是将认定部门告上法庭。4月4日,云南省晋宁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工伤认定剥夺了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基础依据缺乏足够的合法性为由撤销了该工伤认定。云南省昆明某文化公司的业务处长曾某被人以买公司销售的墓地为由,骗出公司绑架并被杀害。经家属申请,晋宁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将曾某的行为被认定为工伤,而曾某所在的公司对该认定不服,以自己与受害人是劳务居间非劳动关系为由,将工伤认定机关晋宁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晋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晋宁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在未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上述权利的情况下,未就双方劳动关系争议作出任何书面结论,就认定曾某的死亡属工伤,剥夺了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因此对当事人可能造成不公,违背了行政救济和司法救
    2023-06-10
    316人看过
  • 工伤认定单位不服无法做伤残鉴定
    首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最多几次任何案件最多,只能上述两次。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
    2023-08-01
    472人看过
  • 对工伤认定不服行政诉讼起诉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起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行政起诉状正文的内容及写法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提出赔偿损失等。如例文一,诉讼请求有两个:(1)撤销被告发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2)责令被告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诉讼请求
    2023-04-02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起诉被告是谁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2
      1、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起诉被告的则复议机关是被告。 2、《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不服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被告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
    • 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累计诉讼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3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
    • 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谁能告诉我呀?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人社局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 对不予认定工伤不服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5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劳动者收到行政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服该结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