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迟明年开征扬尘排污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7:12:57 187 人看过

11月27日,建筑工地扬尘和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听证会在广州市环保局举行,据悉,这是广州首次就政府决策进行听证。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底或者明年初就能正式开征这两项费用,预计每年能征收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给4500万~5000万元,VOCs排污费约660万元,所收费用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环保专项资金。

调查显示88%公众认为有必要收费

经估算,2013年广州建筑工地年排放扬尘约在60万吨以上,扬尘占到细颗粒物(PM2.5)的10%。据上月网上公众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公众(97%)受到建筑施工扬尘干扰,其中认为比较严重的占半数。88%的公众认为有必要收费。

而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广泛存在,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有很大危害。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估算广州工业VOCs年排放量达到10.4万吨。83%的公众受到VOCs干扰,其中认为比较严重的占40%。77%的公众认为有必要收费。

为此,征收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列入广州市政府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之一,并纳入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昨日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15名,实到14名,他们一致赞成征费。

征费标准将按1当量0.6元收取

据悉,由于扬尘和VOCs都属于无组织排放,如何进行排放量的核算成为焦点问题。据悉,广州本次收费照国家规定的每当量(约等于4千克)0.6元进行收费,大型工地按季征收,小型工地按月征收,拆除工地一次性征收。但建筑施工扬尘和VOCs主要是无组织排放,排放无规律性强,排放影响因素众多,难以进行实际监测核算实际排放量。

为此,环保部门采用了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和实测法等相结合的方法,按但具体计算公式非常复杂,涉及系数众多。但基本上来说,采取的治污措施越多,排放的污染物越少,所需要缴纳的排污费就越少。现在广州主要对建筑施工阶段分为3个阶段进行征收,以后将进一步优化。

据悉,目前广州只对废水、废气和噪声三项开征排污费,去年一年征收的排污费在1.41亿元左右,缴纳排污费的单位有13400多家。新规实施后,广州一年将大约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4500万~5000万元,一年征收VOCS的排污费大约是660万元左右。市环保局监测支队队长郑则文表示,在完成听证程序后,将提交市府常务会议审议,此后还将报请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审定。审定都通过后,广州预计最快今年底、最迟明年开征。

焦点问题

向建筑单位

还是施工单位收费好?

扬尘排污费究竟应该向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征收?听证会上,不少听证代表提出,广州对扬尘收费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向施工单位征收,其实向建设单位征收更合理。

对此,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环保法律的规定,要对污染的直接排放者征收排污费,直接跟施工单位收比较好操作。目前国内绝大部分城市都是向施工单位收,只有南京通过地方立法在征费主体上做了突破,将建设单位作为征收主体。

该负责人还表示,究竟能不能转向建筑单位收,广州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法律论证。

征收的钱打算怎么公开?

市环保局表示,收费并不是目的,主要是为促进企业治污,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直接入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未来会在网站进行公开,而具体使用用途,有些会纳入每年环保局的财政预决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排污费相关文章
  • 广州8月底前试征扬尘费按面积、时间等收费
    工厂排放废水、废气要被征收排污费,大家都很熟悉,而工地扬尘也将开征排污费,希望能够利用价格杠杆更好地治理扬尘污染。环保部门表示,广州已经列为广东省的扬尘排污收费试点城市,预计今年8月底前开始排污收费试点,2016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扬尘排污收费工作。但具体方案还未出台,目前该项收费工作已经列入今年广州15项重大决策之一,征收前会广泛征求民意,并举行听证会。工地扬尘污染对PM2.5的贡献大工地扬尘占广州PM2.5来源的10%2016年年底前在全市征扬尘排污费去年珠三角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有566个,较小规模的市政工程预计超1万个。据测算,扬尘污染对珠三角PM10的贡献率达到54%,对PM2.5的贡献率达到21%。为何收费?扬尘占PM2.5来源的10%为何要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呢?根据广州最新的源解析结果,工地扬尘占PM2.5来源的10%,是第四大杀手,已经成为影响广州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2023-04-24
    317人看过
  • 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养护和保洁、绿化施工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年度计划;(二)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划定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域,明确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域的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三)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四)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
    2023-12-22
    307人看过
  • 泉州企业若违法排污加征超标排污费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人大获悉,今年,泉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并将其提升为今年泉州市人大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为解决工业污染源,治理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的根源,泉州市将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现场督查。据介绍,泉州市海岸线长达427公里,近海水域所涉及的县(市、区)多,直接排入海域的城市综合污水入海口和市政生活污染源众多,其中直排入海的工业污染源共有36家企业。为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泉州市将加强对各地重点污染源督查,突出漂染、制革、石材、电镀等重点行业督查,构筑市县两级污染防控监控体系,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计划等专项治理。检查中,一旦发现违法排污企业,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将通报检查情况,对个别屡次违法企业,加征超标排污费,此外将充分利用重点排污企业已安装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重点对出现异常排污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2023-04-24
    388人看过
  • 广东为治理扬尘污染防实行多措并举
    广东为了治理扬尘污染,实行多措并举,《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案中也加大了对扬尘防控要求。扬尘污染是继燃煤、机动车后又一大空气污染源,治理扬尘污染,刻不容缓。近日,14年后再度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进行审议。《草案》除了创新提出实施大气环保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外,首次将扬尘污染防治与燃煤、工业、机动车并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领域,并辟出一节来阐述具体要求。广东省对扬尘污染防治历来重视,去年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提出,加强施工及道路扬尘的污染治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省环保厅去年底又发出做好秋冬季节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近年,部分地市相继通过开征扬尘费、多部门监管执法等手段防控扬尘污染。有关人员随环保部门人
    2023-04-24
    238人看过
  • 施工现场怎样防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关于扬尘的知识拓展扬尘的危害使空气污浊,影响环境。对人体也有
    2023-06-06
    356人看过
  • 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发的规定执行。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征收排污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并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中华人民共
    2023-04-24
    136人看过
  • 天津:环境污染检查行动启动严打扬尘偷排烧烤
    10月8日针对雾霾天,天津市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今日(10月11日)媒体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保护环境、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9月至年底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环境污染专项检查行动。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和1个监察组,重点围绕施工扬尘和渣土撒漏、企业偷排、机动车超标排放、露天烧烤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严厉查处施工扬尘和渣土撒漏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以主要道路周边为重点区域,联合开展夜间渣土撒漏专项检查。达沃斯论坛期间,对重点点位2公里周边的工地全天候盯守,禁止渣土运输。截至9月底,共检查184项次,涉及43个地铁工地,36个建筑工地,4个拆迁工地,下
    2023-04-24
    475人看过
  • 环保排污费征收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一、排污许可证变更法人怎么办理关于排污证法人变更说明的具体内容如下: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或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需提交如下资料:1、企业委托书(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2、《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如到期年审还需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审核申请审批表》(加盖企业公章,网上申报时上载表格C文档)3、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历次环保审批资料(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意见)复印件;5、历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核准意见复印件;6、上年有新增扩建、改建项目的,需提交新增扩建、改建项目的环保审批批复意见和治污设施验收意见;7、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厂房被贴了封条要怎么办
    2023-03-19
    470人看过
  • 排污费征收哪些费用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缴纳排污费。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向环境超标排放以及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加倍缴纳排污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已开征的排污费项目有:污水排污费和污水超标准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等。
    2023-05-01
    322人看过
  • 江苏开征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
    新华网南京9月11日电(记者车宏亮孙彬)根据江苏省政府颁发的《江苏省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单位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收费办法》,从8月中旬开始征收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等地沿太湖的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据江苏省环保厅介绍,长期以来,考虑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特殊性质,江苏一直没有开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导致不少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氨氮、总磷物质,加剧了太湖富营养化。为减轻太湖富营养化,今年年初,江苏投入27亿元启动沿太湖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和升级提标改造攻坚战,到明年初,使太湖流域16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削减排污总量50%以上。同时,适时推出了开征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收费办法。
    2023-04-24
    283人看过
  • 排污费征收的规定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第十二条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
    2023-06-06
    169人看过
  • 关于对自备供热发电厂烟尘排放计征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你局冀环计字[1992]55号文件《关于对自备供热发电厂烟法排放可否按林格曼黑度计征排污费的请示》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对65t/h及以下的非煤粉电站锅炉应执行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开始实施的《锅炉烟尘排放标准》(GB3841—83),该标准“不适应于电站锅炉”是指不适应于大于65t/h的电站锅炉。二、我局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四日发布的《锅炉烟尘排放标准》(GB13271—91)将在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取代原有的GB3841—83标准。三、根据以上两标准的适应范围和实施年限,你省可以对小于65t/h的非煤粉电站锅炉按林格曼黑度计征排污费。
    2023-06-06
    50人看过
  •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五)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六)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七)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2023-04-03
    392人看过
  • 超标排污最高追缴4倍超标排污费
    广东省近日出台《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办法》加大了对超标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处罚力度,并对排污费管理进行了细化。《办法》规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者,导致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将按照超标倍数加倍追缴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倍数不足一倍的,按一倍计算;大于一倍的,按实际倍数计算,最高不超过4倍。《办法》还规定,排污单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接纳标准的,应当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一倍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另外,广东省还明确了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要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排污费全部纳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并对排污费主要
    2023-04-24
    193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排污费
    词条

    排污费分非超标排污费和超标排污染费两种,污染者支付原则的具体化。根据一国排污收费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染者按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应向国家缴纳的一定的金钱。... 更多>

    #排污费
    相关咨询
    • 扬州市广陵区产假多少天,扬州市广陵区产假安排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8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
    • 扬州贪污罪判几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8
      贪污罪的判刑规定: 1、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07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
    • 第十一条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2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设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工程开工前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有关扬尘污染的排污申报登记。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扬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1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1
      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测算、合理核定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