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如何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3 18:24:58 164 人看过

公安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有:

1、对被判处剥夺其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

2、对已经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能否外出经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关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外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指出: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要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按现行规定属于允许经商范围之内的如外出经商,需事先经公安机关允许。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若原所在单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工作的,在不影响对其监督考察的情况下,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自谋生计,家在农村的,亦可就地从事或承包一些农副业生产。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国家或集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对缓刑的犯罪分子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1、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2、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根据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考察期限,以及考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03
    34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被假释的罪犯如何予以监督
    1.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2.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公安机关如何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有: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
    2023-08-01
    33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假释的罪犯如何予以监督
    公安机关对被假释的罪犯予以监督的方式:1、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2、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了解其表现情况,建立考察档案。1公安机关对假释人员的管理公安局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应转送其下属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等建立帮教考察组织,其职责是对缓刑犯制定一定的制度和限制其一定的行动自由与范围,教育缓刑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做守法公民,督促其参加工作或生产,对好的要表扬鼓励,确定突出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出减刑意见,对发现有违法或重新犯罪的,应及时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汇报,该撤销缓刑的,一定要撤销,使缓刑犯始终在监控中,一方面要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其重新犯罪。《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
    2023-08-03
    99人看过
  • 被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执行的公安机关应作哪些具体工作
    被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做的工作有对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定时对其进行教育。考察时公安机关应当听取犯罪分子的汇报,并向有关单位、基层组织或者群众了解犯罪分子的表现。一、判了缓刑是否还可以上班被判缓刑可以上班。被判缓刑的员工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被原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仍然可以到公司上班。被判处缓刑的罪犯,没有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可以正常参加工作。如果职工没有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到原公司上班如果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到其他单位去上班。判了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有: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犯罪人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
    2023-03-31
    475人看过
  • 如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条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四条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二)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三)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四)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医疗机构监督员,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医疗机构监督员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医疗机构监督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
    2023-04-21
    349人看过
  • 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如何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在体制改革之前,在我国的保险法上称作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我国的保险工作,简称中国保监会。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体制改革之后就是中国保监会)有权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保险公司依法接受监督检查。中国保监会可以依法责令保险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违法的保险公司进行整顿,可以对保险公司进行接管。保险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将上一年度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报送中国保监会,并依法公布。保险公司应当于每月月底将上一月营业统计报表报送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
    2023-04-24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如何进行监督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25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公安机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是什么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4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如何监督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7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如何进行监督管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6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的监督管理,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的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19
      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罪犯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负责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考察期限,以及考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