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一、同居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不给抚养费的,由当事人在履行期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接到执行申请书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诉法规定,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法院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有效期是多久
两年是离婚财产判决的强制执行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生效判决的时间期限为二年。且该起算时间为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申请执行的立案费应该谁交
185人看过
-
如何处理执行立案后的申请人事宜
149人看过
-
执行庭强制执行立案以后什么时候通知被申请人
285人看过
-
法院立案被执行人立案后怎么办
358人看过
-
本案能否申请立案执行?
483人看过
-
该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否支持?
350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申请执行立案后怎样才能在裁判庭申请执行?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7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前款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件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法律文件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法律没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件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执行立案条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执行依据具有支付内容2、执行依据的审判文件生效,已经过了自动履行期限3、必须在法定执行申请期限
-
执行立案申请和执行实施立案申请的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3一、该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
-
在执行立案后,是否可以更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07根据中国大陆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一条相关法例规定,当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对某一事项产生异议时,应首先由人民法院进行充分核查和甄别,之后再依据核查结果加以判断是否应当正式立案受理。这就意味着,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认定,将严格遵循其在提出申请时所具备的身份条件。若申请执行人的身份状况发生了变化,则必须先经由法院进行严谨的审核和确认,方能继续推进执行工作。举例来
-
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继续应该怎么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恢复执行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恢复的,这要看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信息是否充足。如果原来没执行回来是因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根本一分钱没有,现在来恢复执行还是这个情况的话,法院也没有办法帮您执行,除非你自己找到财产线索,否则告到哪去也没办法执行的。
-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被撤销,分立后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3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被撤销,分立,合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第四条申请执行人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可以变更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第五条申请执行人分立的,可以变更、追加分立协议中约定承受债权的新设法人、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第六条申请执行人注销的,可以变更其注销时的出资人或作出注销决定的单位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