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耕地若干,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6:18:17 233 人看过

季大与季小兄弟二人,成年后各自立户,季大一直未婚。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耕地若干。关于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B.如季大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未经变更登记不发生转让的效力

C.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

D.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耕地上未收割的农作物

【答案】AD

【考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析】选项A正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据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选项B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登记不是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

选项C错误。《农业部关于发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本题中,季大与季小成年后已各自立户,他们为成年兄弟关系,不再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因季大一直未婚,且其承包的土地为耕地,因此,季大死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季小不能继承。

选项D正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据此可知,如季大死亡,季小可以继承该耕地上未收割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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