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1:43:28 161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的概述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通过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有的学者也把民间借贷称为民间金融或地下金融等,是正规金融的合理补充。

民间借贷既是经济现象,也是法律现象,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以合约形式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确定双方的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是否有偿等,以借贷物的实际支付为前提,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的保护。

二、民间借贷的分类

民间借贷包括借和贷两个部分。传统的民间借贷以借

为主,多以亲情、友情为纽带,主要表现为个人之间;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利益标准和条件私下进行资金余缺调剂,民间借贷更多的形式为

贷。借款时往往出于感情,没有任何手续;而贷

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监管之外,使民间借贷具有隐蔽性、分散性、情感性、复杂性等特点,催生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发生。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民间个人借贷,是自然人之间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我国是典型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担保责任有哪些种类
    1、共同担保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2、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3、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3-24
    224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特征有哪些,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
    2023-04-21
    345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的风险都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一)借款用途的风险。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如发现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贩毒,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应当予以拒绝。(二)债务人的身份风险。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以免受骗上当。(三)借款利息的风险。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四)借款履行的风险。借款是否履行,不仅要看借据,更要看付款凭证,因此,在发生借贷关系的过程中,最好通过银行交付,不要用现金进行交付。(五)诉讼时效的风险。在借贷案件中广泛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所谓一般诉讼时效,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限,自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对
    2023-06-01
    451人看过
  •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哪些问题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的
    民间借贷中值得注意的事项之一就是利息问题。合同的利息可以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民间借贷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什么签订民间借贷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是否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3、借款标的是否合法;4、自然人借款出借人应当实际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5、借款利息应当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注明,否则视为无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
    2023-07-24
    114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归属归类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自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吗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质押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
    2023-07-05
    396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的分类及法律适用
    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1、出借人利用自己的信誉在银行、借钱软件和其他具有资金贷款的机构里面借钱或者是跟有业务合作的企业、自己本单位的职工借钱,将借到的钱通过收取高利息的方式转借给其他人,并且借钱人在之前就知道了这钱是如何来的;2、出借人明明知道借钱人用借来的钱去做违法犯罪的事,但还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继续给借钱人提供金钱;3、借钱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造成了不好的社会风气;4、其他法律上认定为无效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20
    408人看过
  • 民间借贷要签协议吗,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要签协议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大有必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人民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所以民间借贷签协议是很有必要的。二、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认定无效民间借
    2023-02-18
    150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什么,有哪些特点,民间借贷合法吗?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二)民间借贷有哪些特点?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行为。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
    2023-02-21
    175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1、因诚信缺失而产生的纠纷。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在借贷中的主要体现是:(1)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虚报自己的经济能力,达到借款目的;(2)借款人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而是转借他人或用以高风险投资如炒股、博彩、或赌博;(3)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4)到期不还故意拖欠。2、丧失还款能力而产生的纠纷。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别是在金融风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间大量融资投向比较大的项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幅度上升,还款能力逐步丧失。3、出借人为追逐高额利润而引起的纠纷。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4、没有相应的担
    2023-06-20
    484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其类型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民间借贷违约金上限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公法干预的重点之一就是对约定过高的利率直接调整,但这种调整同样需要一个确定的标准为参照,这个标准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二、民间借贷的类型民间借贷的类型如下:1.全部现金转移的民间借贷。这种民间借贷方式,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方式,由贷方把现金转移给借方,借方给贷方出借据为凭。2.全部现金不转移的民间借贷。这种民间借贷方式,是借方与贷方双方约定,由贷方自己出资金或者向他方借款代为借方进行某项或多项事宜,借方向贷方出借据,认可贷方所出的资金或者向他方的借款。3.部分现金转移
    2023-05-03
    318人看过
  • 涉及借贷的民间案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什么案件,主要看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而定,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但涉及到诈骗、非法集资等就是属于刑事案件。一、欠钱不还能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吗?民间借贷纠纷通常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但是如果是生活极其贫困,属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且借贷数额又不是很大的;某些省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比如云南省针对贫困妇女、老年人、少数民族、农民工等还可以进行公益援助。二、民间借贷如何处理抵押物1、首先要看民间借贷中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权不成立,则会驳回关于抵押的诉讼请求。如果抵押权成立,则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2,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是抵押权人,其对抵押物只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不能处分抵押物。3、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擅自将抵押物卖掉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该抵押物的所有人可以要求贷款人返还原物,停止侵害,赔偿损失。4、如果贷款人在卖掉抵
    2023-03-04
    316人看过
  • 2022年民间借贷的新规有哪些?
    第一、新的规范。1、在进行借钱或者是贷款的这两件事的时候所设立的这个合同是必须要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来拟定的这样才能得到法律上的认同以及保护。在拟定之后要改变这个合同内容或者是想要结束这个合同也是一样的。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借了一些钱或者是说像一些部门带了一些款,如果他们之间在进行这个交易的时候就已经在合同上写明白了什么时候还这笔钱,那就可以按照在合同上所说的内容来进行,如果两个人没有说,那这个借出钱的人是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借钱的这个人还回的。只要他要了借钱的这个人就必须得给,如果他现在给不起的话,也是可以看当时的具体的情况来要求他一批一批的还钱的。2、如果是和某些部门产生的一些这种借关系,那么在利息上是可以比个人之间的这种关系高一些的。如果在利息上有了一些不同的意见,最基本的是要根据法律来看,当然也要想到双方所在地的消费情况以及这个借钱的这个人的一些具体的情况。3、如果在借钱的时候两个人说好了是
    2023-04-10
    251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范畴与类型
    民间借款的类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2. 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3.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时效规定是以下三点: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民间借款的类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2.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时效规定是以下三点: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
    2023-09-23
    408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类型与风险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金融活动,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对于民间借贷,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民法典如何理解民间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民间借贷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债权债务关系不限于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关系还有以签订合同或者其他法律规定形成的。以因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例,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
    2023-07-07
    20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有哪些类型,借贷有哪些种类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
      民间借贷包括借和贷两个部分。传统的民间借贷以“借”为主,多以亲情、友情为纽带,主要表现为个人之间;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利益标准和条件私下进行资金余缺调剂,民间借贷更多的形式为“贷”。“借”款时往往出于感情,没有任何手续;而“贷” 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监管之外,使民间借贷具有隐蔽性、分散性、情感性、复杂性等特点,催生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发生。
    • 民间借贷都有哪些定义及分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4
      民间借贷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民间借贷的分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 有哪些类型,民间借贷分为几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51资金项目中国专家认为: 1.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融资双方关系密切,融资主要用于应付短期生活中国需,融资规模小且大多不计利息低微。 2.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贷款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信誉为基础,多用于生产性周转需要。 3.不规范的中介贷款包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和以非正式中介组织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 4.变相的企业内部集
    • 有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及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20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种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
    • 民间借贷担保责任有哪些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5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等债权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具体有以下区别: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