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是否应该得到一定比例的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08:45:22 178 人看过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有证据表明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当丈夫出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人不一定少分或不分,女人也不一定多分甚至全分。这取决于不忠的程度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配偶与他人同居的程度。

女方提出离婚要分到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提出离婚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法院会以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给谁,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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