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承诺属于要约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08:02:24 460 人看过

迟到的承诺不一定属于要约。如果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如果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则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拒绝接受外,该承诺仍然有效。

什么是迟到承诺

迟到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要约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没有规定的有效期,已超过合理的时间。迟到承诺是逾期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可以根据正常情况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外,该承诺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七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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