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未过户问题应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16:13:50 165 人看过

一、房屋买卖中未过户问题应如何处理

房屋进行买卖时,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卖方协商办理过户登记。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确定除外。

二、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

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4.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6.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纠纷。

三、房屋买卖过户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且提交相关材料,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所以房屋买卖过户最长是30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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