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监事会出资转让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4:23:38 304 人看过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等出资转让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

2、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由股东以交付方式转让;

3、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监事会职权有什么

没有监事会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无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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