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居住权能不能继承
不能不能继承。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产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房产继承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不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不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因此,就遗产房屋作出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分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进行折价补偿,也就是一方取得遗产房的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的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作出补偿。另一种就是由继承人共有房屋,此时各个继承人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遗产房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经济适用房能继承自己的居住权吗
21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经济适用房能继承吗?
464人看过
-
长期居住能否买经济适用房吗
303人看过
-
继承房产只有居住权能不能分
366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能买卖吗,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有哪些?
330人看过
-
三年内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上市
149人看过
-
没有居住证能不能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1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主体的限制;(1)凡具有城阳区、崂山区非农业常住
-
经济适用房居住不满年限的,购房人能否主张回购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
-
私房经济适用房现在产权房是否能继承?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4不能继承。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
经适房能不能继承经适房继承流程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一、经济适应房继承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