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可诉性,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1、可诉性行政行为必须是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行为。行政监督检查行为从一开始即体现了这一特征,检查人员行使检查权时必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显示与其职务的关系,其行为为了一个什么行政目的,必须说明来意,让相对人知晓。
2、可诉性行政行为必须是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检查人员应在合理判断确为履行职务之必要,才能行使其监督检查权的,如果检查人员带着个人的目的,为了报复和其他有关经济的目的,行使其与职务无关的行为,只能是由个人负责。
3、行政行为必须是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行政监督检查行为可直接影响相对人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如案例一,正在营业的场所突然来几个执法人员的检查,使经营者不得不停止经营,接受检查,导致经营的信誉下降,甚至检查生产经营记录时涉及到商业秘密等。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常常会引起经营者的反感,认为检查人员无检查目的,是在进行搜查等等。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对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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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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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监督管理程序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5监督检查一般采用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水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进行。可以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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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31、备案审查。局内各行政许可职能科室要把实施的行政许可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具体程序、时限及收费情况报局法制机构备案审查,实施行政许可中的上述环节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局法制机构; 2、资格认定。对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认定; 3、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广大行政相对人对我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举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局内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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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是怎么进行的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行政处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处理好违法案件,不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方面的素养,而且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有其他有关专业方面的知识,以及较高的政治素质。所以对行政执法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的素质进行监督检查,是做好行政处罚工作非常重要的一方面。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真正得到了全面的落实。检查了解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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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检查措施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强化具体监管措施。(1)监督检查方式。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抽验、“飞行检查”、网络核查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等方式,依法核查审批后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2)实行有奖举报。建立公众举报受理平台,鼓励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反映行政相对人违法违规的问题,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对举报的违法行为经纪检办公室查实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举报人可以获得举报奖励,并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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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监督行为对什么行为执行监督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一般意义上认为,行政监督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看其是否合法。行政审查是对于行政当事人的申请事项进行核实审查。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审批、罚款等行政行为不服,而向该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机关审核该行政机关对行政当事人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起监督作用,由此可见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监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