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符合逮捕条件并有以下情形时,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5、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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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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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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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会导致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9犯罪嫌疑人在下列情形下可能被监视居住:(1)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2)是不能照顾自己的人的唯一支持者;(3)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处理案件的需要,更适合监视居住措施;(4)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5)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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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在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具有犯罪能力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5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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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吗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8不能的。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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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对哪些犯罪嫌疑人适用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4答:您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对这样一些犯罪嫌疑人适用,他们符合“逮捕”的条件,但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暂时不能逮捕。这些情形包括(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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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限制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的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适用于这样的嫌疑犯,他们符合逮捕的条件,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逮捕。这些情况包括:(1)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立(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3)生活不能自立的人唯一的抚养者(4)由于事件的特殊情况和事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合适(5)拘留期满,事件尚未结束,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6)符合等待审查的条件,但嫌疑人不能提交保证人,也不能支付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