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能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06:24:17 339 人看过

“上下班途中”既包括劳动者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劳动者加班加点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的上下班途中。具体是指:(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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