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问题时如何考虑失职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0:31:45 308 人看过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可以依法判处或者已经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

1、司法人员私自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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