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财产损失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23:21 70 人看过

一、行政赔偿财产损失情形有哪些

1、行政赔偿财产损失的情形主要是: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违法行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行政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据此,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具体标准是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公民应得的赔偿金等于该公民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拘留、拘禁的天数乘以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对受害者给予一次性赔偿。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按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计算标准。根据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规定计算,并且从造成身体伤害、致残和造成死亡三个方面分别规定了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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