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病不能胜任工作离职补偿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20:42:52 201 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赔偿金是指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离职,如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形下强制辞退的,与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即大家约定俗成的“2N”。

而经济补偿金是指,当用人单位因非可归责于劳动者的原因而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经济补偿。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你是否"不能胜任工作"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要求该制度基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细致性地表述,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有了这个,对于后期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二、用人单位的岗位职责体系(要求完善)岗位职责是一个岗位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职责范围,入职后应让员工明白岗位职责,权责范围,要求员工在职位说明书上确认签字,作为履行职责和绩效考核的依据。三、用人单位有明确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即使员工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末位淘汰制,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将考核不合格与员工不胜任工作关联起来,还是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末位淘汰制与不能胜任也有明显差别。须在制度里明确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情形。比如:(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2)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3)被客户投诉超过3次的;(4)在工作中有过错或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等
    2023-03-28
    198人看过
  • 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雇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资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出解除。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2023-04-17
    279人看过
  • 不胜任工作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
    我今年3月与一家通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这样一个条款: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乙方若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果然发现我不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公司领导则根据前述劳动合同条款,作出了30日后与我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请问,这家公司可否这样终止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读者秦道林专家解答: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中还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青山区劳动力市场高级职业指导师孙新明认为:《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38条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
    2023-06-08
    184人看过
  • 工作能力不胜任,劝退员工需要补偿吗
    一、工作能力不胜任,劝退员工需要补偿吗1、工作能力不胜任,劝退员工不需要补偿。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被辞退的员工是无法要求赔偿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
    2023-08-06
    175人看过
  • 什么是不胜任工作不胜任工作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不胜任工作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是指,在用人单位无故意提高工作定额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情形。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就无法达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因此,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如何认定,主要依据哪些标准呢?1、劳动者所签订合同或者从事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2、劳动者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务必及时提出,否则签字后将视为劳动者对变更工作岗位的认可。《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
    2023-03-29
    238人看过
  • 入职后发现无法胜任的认定,什么不能胜任工作
    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从企业层面来看:员工不胜任工作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这就必然涉及到“不胜任工作”与另一个常见概念“胜任力”之间的关系问题。通常所说的胜任力,包括知识、技能、素质,而素质一般是指对工作绩效起决定作用的一些人的本质性的因素。那么,员工不胜任工作不仅是专业和岗位不胜任,也包括内在的一些素质不胜任。因此,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比较方便,实践中,只要能够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认定程序,提供确实的证据,并在合法的程序基础上认定不合格(不与“末位淘汰”关联使用)操作起来基本可行。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环环相扣,不胜任工作的认定牵涉其中:1、招录环节:前期一定要招聘条件或录用条件,决定了不胜任工作认定的基础;2、试用期与用工期间的绩效管理与考核过程中实体理由及程序是否正当,直接影响能否被认定为
    2023-02-16
    384人看过
  • "我不能胜任该工作,单位能给予我补偿吗?"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不能胜任工作能辞退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单位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023-07-19
    318人看过
  • 关于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该怎么办?
    不胜任解除但是不给经济补偿金,那么属于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2023-03-16
    7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给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补偿?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并且在接受培训之后或者调整岗位仍然无法胜任而解除合同,那么应当在解除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合理辞退规定包括: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3、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4、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二、辞退赔偿包括:1、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2、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
    2023-07-01
    352人看过
  • 怎么判断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案情概要】王某女、于2007年9月到北京某报社广告部从事制作、核版工作,并签订了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3月10日,报社与一家钟表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广告合作协议,客户要求在其报刊上刊登半版的钟表广告。王某在对这项业务进行核版时,发现广告的版面设计大小与订单不符,遂要求制作人员进行修改,直至报刊开始印刷时,王某发现广告版面的尺寸仍未修改过来。广告刊出后,因出问题,报社只好将20万广告费退回并赔礼道歉。4月21日,报社决定与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王某认为,指出了制作人员的工作错误,最终失误应与本人无关,且报社也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不能认定自己为不胜任工作,不应对自己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报社继续履行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仲裁结果】据调查,王某在此次广告错刊事故中,确实指出了广告制作人员的错误,而且报社也未能提供关于不胜任工作的考核标准,
    2023-04-22
    423人看过
  • 不能证明不胜任辞退职工须赔偿
    2010年10月,张某到某公司担任预算员。2013年8月9日,公司以张某不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张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遭拒后,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8950元。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虽称其辞退张某的理由是合法的,但未就其主张提供证据,尤其对张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主张未进行举证,依法应视为公司对张某作出辞退行为系违法的。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
    2023-06-08
    86人看过
  • 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如何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雇主因工人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工人的劳动关系,雇主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是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发出通知,则应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代替通知如果雇主以雇员不具备支付工资的能力为由解雇雇员,则需要首先调整该雇员的职位或对其进行培训。如果员工在职位调整或培训后仍然不称职,可以提出终止雇主直接以员工不称职为由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这是一种非法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标准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并支付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
    2023-05-07
    179人看过
  • 劳动者认定不能胜任工作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转正后不称职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仍不称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直接以不称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试用期劳动者不能胜任的,无权获得经济补偿。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可以降薪吗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的,能根据岗位工资标准进行适当降薪。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023-08-07
    409人看过
  • 不胜任工作的标准
    一、不胜任工作的标准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如下: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2.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3.被客户投诉超过3次的;4.在工作中有过错或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等等。二、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被辞有经济补偿吗?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被辞有没有经济补偿,需要看是否是在试岗期内,以及是否属于调岗后不能胜任,若是在试岗期内辞退的,是没法要求经济补偿的,若是因调岗后劳动者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额外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三、员工不胜任岗位能否随意调岗员工不胜任现职务不能随意调岗,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调岗。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
    2023-05-22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工作中因病不能胜任任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本案中你公司未对你进行调岗处理即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显属违法,可要求公司给你安排合适工作,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 因生病不能胜任工作, 公司以员工有病辞退, 员工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2
      如果公司以劳动者生病请病假为由将劳动者辞退,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 员工因病不能胜任目前工作是否需要辞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2
      劳动者因病不能胜任目前工作,自己辞职后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赔偿。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
    • 员工因为不能胜任工作和离职该单位怎么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2
      一般来说不能胜任,是要调换岗位,还不能胜任才可以解除,否则需要算违法解除的
    • 因病不能胜任工作,开除员工,自己可以请求补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5
      自己辞工没有补偿,但可以适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和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