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保管合同样本及模具保管合同对于保管人的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52:45 75 人看过

一、模具保管合同样本

模具保管合同样本如下: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现有模具款交给乙方保管并用于生产。

序号

模具名称

单位

数量

模具规格

模具制作费用

2.保管细则条款:

3.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

二、模具保管合同对于保管人的限制

模具保管合同对于保管人的限制如下:

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责任。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践合同相关文章
  • 保管合同的定义,保管人应该妥善保管保管物吗
    一、保管合同的定义保管合同的定义是指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管合同必须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而完成保管物交付的法律前提则体现为保管人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二、保管人应该妥善保管保管物吗保管人应该妥善保管保管物,这是保管人需要遵守的义务之一,除此之外还需要遵守的义务包括:1.是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2.是保管人有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3.是保管人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是保管人有返还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义务。具体是指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三、保管合同的费用关于保管合同的费用,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保管合同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类。有偿保管合同的寄存人有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不明确的,也无法达成协议的,依合同的意旨和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的,保管推定为无偿。
    2023-05-03
    429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义务是什么以及保管合同种类
    一、保管合同的义务是什么保管合同的义务包括保管人的义务和寄存人的义务,具体如下:1.保管人的义务:(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2)保管保管物的义务其一是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其二是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3)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危险通知义务。(5)返还保管物的义务。2.寄存人的义务:(1)支付保管费和偿还必要费用的义务。(2)告知义务。(3)声明义务。二、保管合同种类保管合同种类如下:1.一般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定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终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2.特殊保管合同(1)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种类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当事人双方约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的合同。(2)法定保管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当事人之间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形成保管合同关
    2022-06-29
    52人看过
  • 保管合同有哪些效力以及保管合同的特征
    一、保管合同有哪些效力?保管合同的效力是保管人要履行给付保管凭证、妥善保管保管物、危险通知、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寄存人要履行在有偿保管合同中给付保管费、负担必要费用、告知和声明的义务。保管合同一般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成立时间】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的特征如下:第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第二,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第三,保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第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第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三、保管合同定义是什么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
    2023-03-05
    315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合同成立具备哪些要件?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既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又须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一)当事人意思表明须共同,即合意,这是合同建立的底子要件。凡意思表明不共同,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建立。(二)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发作合意的,因此也就不可能建立合同。(三)当事人的意思表明须以缔结合同的为意图。不以缔结合同为意图意思表明,即使达到合意,也不能建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建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别要件,即或依必定方法,或完成标的物的交给。不然,不能建立合同。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停车收费都不成立保管合同关系,如果停车场明确约定车辆停放在停车场的过程当中,被损被盗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话,
    2023-08-09
    242人看过
  • 合同管辖地约定模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同管辖地约定模板(一)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二)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相关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2023-06-21
    64人看过
  • 无偿保管是保管合同吗
    一、无偿保管是保管合同吗《民法典》无偿保管合同责任规定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保管的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无偿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至八百九十三对保管合同规定如下:1、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2、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3、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5、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
    2023-04-14
    339人看过
  • 保管合同保管人对寄存物享有留置权
    在有偿合同中,寄存人支付保管费是其主要义务,但是支付其他费用,无论对有偿或无偿合同,寄存人都有支付必要费用的义务。这些费用是保管人为寄存人利益预先垫付的。其他费用是指为维持保管物原状,使其免遭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重新包装、防火、防腐、防锈等费用。如果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即暂时扣留保管物,经过一定期间后,寄存人仍不履行义务,保管人可以将留置物折价变卖、拍卖并从其价款中扣除保管费及其他费用,有剩余的,归还寄存人,不足的,寄存人应补交。
    2023-06-15
    300人看过
  • 能否在保管合同中解除保管期限?
    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没有任意解除权。根据有关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保管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求寄存人交付保管物酒楼消费车丢失证据不足难获赔佛山一消费者状告酒楼被驳回将摩托车停在酒楼指定的停车位上,用餐后却发现车辆被盗,车主刘某以酒楼保管不善将其告上法庭。今天,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保管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刘某对被告佛山市某酒楼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今年5月13日晚,原告刘某到被告酒楼用餐,将五羊本田摩托车停放在被告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发展大厦外围停车场。当晚21时10分左右,原告发现摩托车被盗,立即报警,至今未能追回。法院查明,停车场属于发展大厦物业公司管辖范围,物业公司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要
    2023-07-16
    265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以及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的概念: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保管合同是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保管合同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二、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三、签订保管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签订保管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保管合同的成
    2023-06-19
    398人看过
  • 合同的保管时间限制是什么?
    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定期保存的计算方法,一般是从文件产生后的第二年起计算,有些特殊文件和专门文件可以从其失效、结案后算起。最新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多少最新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其中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一年后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07-05
    154人看过
  • 法律中对于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的规定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承担的义务:(一)给付保管凭证;(二)妥善保管保管物;(三)亲自保管保管物;(四)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五)危险通知义务,即当寄存人寄存的保管物出现因第三人追夺或者自然原因可能会失去的危险情形时,保管人应及时及时寄存人。(六)返还保管物的义务,有孳息的,一并返还。
    2021-12-03
    330人看过
  • 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书模板
    劳动合同(通用)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
    2023-06-10
    122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诉讼期限
    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是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3年的规定,保管合同的时效计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保证债权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保管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一般的诉讼时效中断一样,这是所有实践合同都一致的。而民法典上的保管合同,指的是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应该怎样计算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
    2023-07-01
    91人看过
  • 个人资金保管合同范本
    一、个人资金保管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鉴于:1.甲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第一大股东,拟将下属_________,委托乙方经营管理。2.乙方为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上述资产托管经营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并在此过程中,以资产运营的各种形式将托管资产逐步纳入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托管经营范围自甲乙双方签属托管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评估后的净值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经营。二、托管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为自双方签属委托经营协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将通过配股或其他方式将托管经营资产的产权逐步纳入
    2023-04-30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这与诺成合同(一种“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 更多>

    #实践合同
    相关咨询
    • 保管合XX模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保管保管人:____________寄存人:____________根据《》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三、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
    • 涉外仓储保管合同模板怎么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合同号:订约地点:签字日期:保管方: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存货方:地址:电报挂号:电传: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1.货物名称:________2.品种规格:________3.数量:________4.质量:________5.货物包装:________或者采用如下表格:编号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
    • 银行出具的存单保管单是否等同于保管合同的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存款证实书,又称存款证明书,是由银行开具的证明,是对申请人或资助人在该行存款的肯定。
    • 保管合同未约定保管期限能撤销保管合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4
      1、约定了保管期限的合同需要按合同约定,不能任意解除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货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人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 2、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
    • 保管合同纠纷起诉状模板怎样办理的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
      原告: 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 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