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制度的优化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4:21:10 303 人看过

1、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依据房产税税率:从价计税:1.2%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3、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金收入12%(个人为4%)

4、按照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5、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6、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以及罚金如何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天数的起止时间的计算,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的当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税忘记交了会产生滞纳金吗
    忘记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肯定会产生滞纳金的,延期交税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
    2023-02-18
    243人看过
  • 我国各城市土地使用税滞纳金怎么算?
    一、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二、如何征收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
    2023-02-14
    189人看过
  • 河北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滞纳金是百分之几?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各项法规也是在不断的健全,因为在我们国家,所有的土地都是实行的国有制,那么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土地时,都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土地使用税房产滞纳金该如何计算呢?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是按照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来计算的。一、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滞纳金计算标准在土地使用税的税收规定中:纳税人不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缴纳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自欠缴税款之日起,应征收逾期税款5/10000。逾期未按规定计算黄金的起止时间,期满后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第二天至当日实际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缴纳或汇出税款的支票。其计算公式为:应缴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0005。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有关期限内没有缴纳土地使用税,税收部门就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下达缴纳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的缴费通知单,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
    2024-01-27
    460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以及罚金如何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天数的起止时间的计算,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的当日止。一、银行的滞纳金一般是多少银行滞纳金没有上限。1、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因此它没有上限2、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1)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2)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3)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
    2023-03-31
    100人看过
  • 城镇企业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我们所拥有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另一方面,土地的使用还需缴纳一定的税费,对于企业来说土地使用费的税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经营不善的企业时常会晚交税费,后果就是除了补齐税费还得交滞纳金,那么,城镇企业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可以减免吗?企业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可以减免吗企业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免,滞纳金无法减免,因为滞纳金的产生就是因为违反了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
    2023-04-19
    65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增值税税收管理优化建议
    1、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土地税税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
    2023-07-04
    434人看过
  •  建议:关于优化流产休假工资制度的建议
    考虑到流产假属于产假范畴,因此发放的工资标准应参照产假期间的规范进行发放。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考虑到流产假属于产假范畴,因此发放的工资标准应参照产假期间的规范进行发放。具体如下: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
    2023-09-17
    123人看过
  • 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意见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苏政发[2003]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协调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配置,根据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的区域性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分别修编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和城市化发展需要,调整、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化提供合理的用地空间。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乡镇工业项目向乡镇工业小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小城镇集中,同步调整城镇周边基本农田。开展国土规划编制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合理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依法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做好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
    2022-04-21
    366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契税滞纳金
    提起滞纳金大家都知道,但是土地契税滞纳金,大家可能不够了解,但是滞纳金的含义都大部分相同,契税滞纳金与其他滞纳金的比例、交法以及滞纳金计算的方法是不同的,那么接下来,为大家整理关于土地契税滞纳金的相关内容。一、契税滞纳金定义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收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二、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三、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根据国税发2001110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
    2023-03-01
    274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按年度缴纳的优势有哪些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费、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公共设施费用。土地使用费按年度缴纳的优势有哪些土地使用费按年度缴纳,可大大降低现行房价,减轻购房者的压力。特别有利于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可以真正意义上实现住房的一步到位。降低频繁换房和重复装修造成的浪费。而且,把土地成本从房价中剥离后,可以基本消除地脚差异对房价的影响。住房的成本仅仅由建筑及相关(设计,配套等)成本和相关税费构成。使得全国各地的房价趋于统一,有
    2023-08-17
    78人看过
  • 应建立土地使用证检验制度
    当前,国务院领导要求我们,一手抓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一手抓管理制度建设,笔者建议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制度,将具体操作规定写进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对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临时用地证的检验时限和检验部门作出明确规定,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证、临时用地证的检验制度很有必要。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要查验土地使用证,执法监察要查验土地使用证,处理土地纠纷要查验土地使用证。然而,发证之后就疏于跟踪管理,这是国土资源部门在管理上的漏洞。换句话说,只重视土地登记发证,忽视土地登记后的跟踪管理。只发证不验证,办理土地使用证就失去了意义。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这个规定有不足之处。一是将县级以下土地管理部门排除在
    2023-06-05
    251人看过
  • 地下建筑用地怎么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照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土地使用税临时用地需要征收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
    2023-08-05
    397人看过
  • 绿化用地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税费吗
    1、关于房地产开发绿化地带征免税问题《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规定,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对开发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用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而对小区外的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凡企业申报暂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一、关于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明确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
    2023-03-25
    485人看过
  • 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土地无偿、无期行政划拨的体制,如果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于当时规模不大的建设还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的话,随着经济发展和建设规模的扩大,这个体制存在的弊端就日益明显地暴露了出来。第一个弊端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曾经论述过,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将土地收归国有后仍应保留地租,以取得必要的国家收入。而无偿划拨土地的办法,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地租理论的办法,是使国家应得的土地收益大量流失的办法。而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初期,资金是十分宝贵的。第二个弊端是,由于行政划拨土地不要钱,缺乏竞争机制,不要白不要。于是申请土地者争要好地和扩大占地规模,从而造成土地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第三个弊端是,由行政划拨土地很容易出现关系地、人情地,造成土地划拨中的不正之风。第四个弊端是,一些占地多,占地好的单位,可以非法转让、出租土地,不劳而获,被人们称之为新生地主。它与其他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地位,不利于市场
    2023-06-10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我国各城市土地使用税滞纳金怎么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8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滞纳天数的起止时间的计算,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的当日止。其计算公式为:应缴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0005。
    • 2022年广州土地使用税滞纳金怎么计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3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滞纳金的滞纳天数的起止时间的计算,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的当日止。 3、其计算公式为:应缴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0005。扣缴义务人未按期解缴税款的滞纳金也按上述
    • 土地使用税制度的适用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3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滞纳金需要如何计算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7
      在建工程若已投入使用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计税金额先按预算书与“在建工程”借方余额孰高的原则确定,待实际决算完成后再调整房产原值,办理房产税的多退少补。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河北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滞纳金是百分之几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5
      1、在土地使用税的税收规定中:纳税人不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缴纳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自欠缴税款之日起,应征收逾期税款5/10000。 2、逾期未按规定计算黄金的起止时间,期满后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第二天至当日实际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缴纳或汇出税款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