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因贪污70万滥用职权怎么判
473人看过
-
贪污与滥用职权的法律界定
76人看过
-
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什么
238人看过
-
贪污与权力滥用惩罚
357人看过
-
滥用职权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各有多高
356人看过
-
辅警能构成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吗
309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能否可以够数罪并罚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4应实行数罪并罚。 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即如何将数个罪的宣告刑合并为一个最终的执行刑问题,其前提是犯罪分子的行为应当以数罪论而非一罪论处的情形。
-
滥用职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3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虽然都可由国有公司人员构成,但存在明显区别: 1、是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上,贪污罪是由直接故意构成,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 2、是在主观目的上,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是在客观表现上,贪污罪是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
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有哪些区别呢?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一是在主观目的上,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是在客观表现上,贪污罪是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是以超越职权或者不适当行使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
-
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能判缓刑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3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只要符合判缓刑条件,就有可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辅警是否会构成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15一般来说,在政府部门中从事辅助警察工作的人员,并不属于广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因此他们在行使职权时并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然而,如果这些人员在工作中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勾结犯罪,那么他们就可能被视为滥用职权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的是,滥用职权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违规上户口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户籍管理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