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程序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09:30:49 235 人看过

1、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由土管部门负责实施。

(2)发布时间: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4)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社保情况;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5)公告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土管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1)公告机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2)公告范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方案。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3)报批机关:由市、县政府土管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公告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土地抵押登记制度的程序是什么,它的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1。土地抵押权登记的作用(1)抵押权的公示和效力。土地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是一种世界性的权利。因此,应当对土地抵押权的设立进行公示,向公众展示土地抵押权设立、变更和消灭的法律地位,登记制度对土地抵押权的效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上所述,登记是抵押权生效的必要条件。(2)警告效果。土地抵押登记的目的是向社会公布土地抵押权设立、变更、消灭的法律信息。其目的是让公众了解抵押权的变化,并决定是否采取相关法律行动。因为根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无权禁止债权人成为土地抵押权人或命令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存在优先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权利的实现存在风险。但是,如果进行土地抵押登记,可以为抵押权人了解优先抵押权设立后的风险提供足够的警示,从而为其行为选择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2土地抵押登记程序。
    2023-05-08
    459人看过
  • 公告征地的程序
    一、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流程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
    2023-06-10
    436人看过
  • 土地初始登记制度及土地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土地初始登记制度依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1、土地初始登记的范围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2、土地登记的原则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3、审批条件和标准符合以下条件,予以登记:(1)土地权属来源合法;(2)土地权属无争议的;(3)无违法用地行为或者违法用地行为已经处理的;(4)依法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5)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有关规定的。4、初始登记所需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完款凭证;(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
    2023-06-22
    138人看过
  •  什么是异议登记制度?
    本文介绍了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的事项如果被利害关系人视为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话,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如果审查通过,登记机构将在登记簿上记载相应的异议信息。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的事项如果被利害关系人视为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话,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如果审查通过,登记机构将在登记簿上记载相应的异议信息。 异 议 登 记 是 什 么 ?异议登记是指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申请有误,要求撤销登记并重新申请登记的行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异议登记制度,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异议申请不予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异议申请符合
    2023-09-02
    349人看过
  • “两公告一登记”的具体内容
    第一次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两公告一登记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二次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
    2023-06-10
    361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告”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为这一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依照这一规定,“公告”程序有以下几项主要内容:(1)公告主体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公告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排除了省级政府为公告主体;如果将“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中的“市”收缩解释为“县级市”,那么“省辖市”也被排除在公告主体之外。(
    2023-06-10
    290人看过
  • 两则公告和一个登记的说明
    1999年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征地程序中确立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为了规范征地公告工作,保护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没用地,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征地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始终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1、征收土地公告在收到用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二作日内,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告知征地事宜及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2、征地拆迁补偿登记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
    2023-07-04
    395人看过
  •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土地在我国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用地都是国家的土地,但是城市规模要扩大,只能占用农村土地,也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现在是增加城市用地的一种主要手段。那究竟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分别是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主要分为5个步骤: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征地的实施机关是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值得注意的是,市辖区政府虽然与县政府同级,但法律规定市辖区政府不能作为征地的实施机关。征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的国土资源局承担。征地的实施程序主要分为六个步骤:第一、发布征地公告;第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四,确定
    2023-06-23
    464人看过
  • 土地登记代理土地征地报批程序
    一、关于征地报批前的工作程序(一)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应当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征地按规定告知后,应当填写《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二)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告知后,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
    2023-06-08
    9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登记管理制度的改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农
    2023-07-11
    210人看过
  • 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是怎样一种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进行异议登记应在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过期则异议登记失效,但这并不影响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当然,异议登记是保障权利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切不可滥用。因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异议登记人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异议登记应当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
    2023-05-03
    209人看过
  • 什么是两高一部换押制度?
    一、什么是两高一部换押制度?(一)换押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
    2023-04-28
    236人看过
  • 公司登记管辖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一、国家工商总局的登记管辖范围国家工商总局依据级别管辖的原则,负责以下几类公司的登记工作: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控股的公司。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3.外商投资的公司;4.其他公司。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登记管辖的其他公司,具体包括两类情况:(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公司;(2)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管辖主要是依据地域管辖原则和级别管辖原则确定,也含有部分指定管辖的内容,主要是:1.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及其绝对控股的公司;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
    2023-06-09
    386人看过
  •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述略
    俞*渊房屋等具有较大价值的财产往往能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相当重要的影响。为保证其权利变动的有序性和安全性,法律设立了一系列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作为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动产权利状况的手段。其中,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在我国是一项较为晚近的制度。目前,《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在该项制度的设立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为保全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项权利进行登记,从而对后来发生的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产生排他的效力。比如:在两个当事人就一项房屋买卖签订协议后,买方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对该项交易将来能否实现有所担忧,那么他/她就可以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将自己对该处房屋的请求权进行预告登记,也就是在房屋未真正过户前预先向全社会告知自己已经对其享有合法有效的请求权。这样一来,在该登记有效的期间内,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对这套房屋进行过户登记,一房二卖的问题就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当然,不动产预
    2023-05-03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土地登记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 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2015年8月,工商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2015年底前,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
    • 什么叫商品房登记预告制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1、根据民法典定原则,预告登记制度作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2、预告登记制度是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3、预告登记制度是权利人根据私法行使私权的行为,是“意思自治”
    • 设立XX告登记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 什么是户籍登记制度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户籍制度,即户籍制度,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制度,是指通过各级权力机构对所辖范围内的户籍进行调查、登记、申报,并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户籍、分类、划等和编制。这是统治者征调赋役、行政管理和法律执行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对农民实行道德教育、经济剥削和人身控制的重要途径。因此,历代王朝都遵循这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公民实行的户籍管理政策。户籍表明自然人在当地生活的合法性。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