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谁享受拆迁利益,利益如何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10:58 479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租房拆迁时,能够享受拆迁利益的人包括承租人和共有人。因为公租房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房屋价值补偿属于国家,安置费用和搬迁费用属于承租人或共有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而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房屋产权发生交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临时安置费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收取费用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城市和城镇。

公租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社会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式住房。如何分割公租房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取得公租房拆迁补偿后,下列人员有权要求分割补偿:

1。在被拆迁房屋内有住所的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生活困难的。

2。有住所的常住居民,在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居住在因婚姻关系被拆迁的公房内,即使居住不满一年,也视为共同居住。但在取得拆迁补偿后,他一般无权要求分摊其他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无住所的常住户口自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起,因婚姻关系在公房内居住满五年的,有权分割。

4。他在公房被拆迁的城市有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生活困难等原因借房居住,未在异地取得福利房。

5,房屋拆迁时,因服兵役、上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迁出公房,本市没有福利房。

而公租房拆迁补偿金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平等分割的原则。公租房承租人超过两人的,有权要求分割公租房拆迁补偿。此外,在下列特殊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享受更多的拆迁补偿:

1。承租人或与其同住的人年迈体弱,缺乏财力,不能以平均补偿获得保障房正常生活的权利。

2。承租人或合租人取得公租房租赁权后,多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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