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集体建设所有土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已报经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2)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的,已报经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二、办理材料
A4复印,加盖公章
A4复印,加盖公章
A4复印,加盖公章
A4复印,加盖公章
A4复印,加盖公章
6份设计图纸
按表格填写,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决定。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果,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审查通过后4个工作日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决定。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果,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审查通过后4个工作日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五、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尾市城乡规划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第五十一条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持村民委员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土地使用证明、住宅设计图件等材料,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告知镇人民政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核发本条规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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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以出让方式供地: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 3、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划拨方式供地:1、取得选址意见书;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以划拨方式供地和出让方式供地以外(含临时用地):1、取得规划条件,根据规划条件的审批意见办理;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3、审定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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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1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 以出让方式供地: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 3、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 以划拨方式供地: 1、取得选址意见书;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 以划拨方式供地和出让方式供地以外(含临时用地): 1、取得规划条件,根据规划条件的审批意见办理;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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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申请》(须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用地红线图(包括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条件、规划条件及附图)1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