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单位招用,农民工未获工资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8:43:22 204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第十七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赔偿

1、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没有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仅对企业具有终局效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超过了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对劳动者和企业都不具有终局效力,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9日 2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是分包单位负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
    2023-06-12
    134人看过
  • 近半农民工与用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
    昨日,一份来自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的我省外出农民工生存状况监测调研显示,三成多农民工每天超负荷工作,半数人和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94%的人能如期如数领到工资。调查表明,陕西外出劳动力平均月工作26天,平均日工作9.2小时,高于法定时间1.2小时,比全国农民工日平均8.9小时长0.3小时。其中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占一半以上。工作时间10至12小时已超负荷工作的占33.2%,11.4%的人日工作甚至超过12小时,处于体力和精力完全透支状态。劳动保障方面,有49.9%的人未签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低于全国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约率8个百分点。据调查,94%的人能如期如数领到工资,6%的人有工资拖欠。87.4%的农民工单位或雇主未上养老保险,未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其比例分别达78.4%、82.0%、90.1%和93.4%。
    2023-06-09
    400人看过
  • 招童工怎么处罚,如何处罚单位招童工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
    2023-03-30
    340人看过
  • 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如何维权
    1、农民工工资拖欠如何处理,拖欠者的权利如何保障;2。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支付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支付劳动合同的工资。如果以拖欠工资为由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3。如果有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要欠条中的工资数额。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电话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由执法监察大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用人单位补缴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你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是农民工要冷静理性地对待拖欠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申请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我们应该保持冷静
    2023-05-31
    112人看过
  • 如何合法索取农民工工资
    如何合法要求农民工工资1。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其权利。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必须在雇主和工人商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付款。工资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实行周、日、时工资制,可以按周、日、时发放工资第八条完成一次性临时工或特定工作的工人,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协议或者合同的约定完成劳动任务后立即支付工资,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雇主可以扣留工人的工资:(1)雇主扣留和支付的个人所得税(2)雇主扣留和支付并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和命令中要求扣留的赡养费和赡养费(IV)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有
    2023-05-07
    259人看过
  • 招用合同制农民工单位须缴失业保险
    标准:单位工资总额的2%金黔在线讯10月1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含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工资)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本着自愿原则,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照《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规定,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含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工资)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对于用工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而农民工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在其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计算期限,对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3-06-09
    215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找哪个单位
    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一、工资要怎么讨回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讨要工资:一、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二、被拖欠工资了怎么办拖欠工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
    2023-06-26
    23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侵害外地农民工合法权益,外地农民工如何寻求法律帮助?
    问:如果出现用人单位侵害外地农民工合法权益,外地农民工如何寻求法律帮助?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外地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外地农民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或者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外地农民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致使外地农民工不能享受相应待遇,外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因此发生的争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没签合同工地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工地老板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拖欠职工工资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2023-06-19
    252人看过
  • 单位未用工不支付双倍工资
    郭某原系某玩具厂职工,后该厂改制成立工艺品有限公司。改制后,原有人员由工艺品有限公司全部接收,但公司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郭某也一直在家待岗。郭某因工资待遇与公司协商不成,申诉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仲裁委认为,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是劳动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获得的货币收入。《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规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用工,如果单位未用工但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定,要支付劳动者待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而不是工资。郭某一直在家待岗未给公司提供正常劳动,未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尽管公司未与郭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不支付双倍工资,而应支付生活费。对郭某要求公
    2023-04-11
    377人看过
  • 农民工维权攻略:如何起诉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仲裁后都服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农民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提起仲裁或劳动监察举报。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农民工应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支付赔偿金。如果通过仲裁无法解决,可以上诉至法院追究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
    2023-07-01
    37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单位拖延不发放的工资?
    拖欠工资不给的处理方式: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单位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一般非全日制用工拖欠工资超过十五日算违法,全日制用工拖欠工资超过1个月算违法。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按月去支付工资,一般都是用货币的方式,而且他们也需要去根据合同进行支付薪酬。像克扣劳动者的酬劳是违法的,或者无理由拖欠劳动者酬劳也是违法的。一般我
    2023-07-08
    210人看过
  • 农民工住小房子讨工资有用吗?农民工如何合法讨薪
    临近年底,农民工们希望带着辛苦挣来的钱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但一些无良老板或亏损的厂主却不给员工发工资。现在他们该怎么办?农民工住小房子讨工资有用吗?12月20日,吉林省长春市银湖路一家建筑公司的办公楼被近百名外来务工人员“占据”,几乎每个角落都被床上用品占据。”一共欠了我们300多万工资,其中有几个是夫妻共同劳动!”一些工人说,这些工资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没有钱,他们不能住在家里。近一个半月来,由于办公楼被近百名农民工“占用”,吉林东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楼内几乎每个角落都被床上用品占据,连厕所和鱼池都成了“床”。“总共欠我们300多万工资,其中好几个是夫妻共同劳动!”一些工人说,这些工资是他们一年的收入,如果没有钱,他们就不能在家里生活。据介绍,2013年初,长春金达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位于滨59路以西,兴旺路以南,吉林东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05-31
    364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招工时能扣押农民工身份证吗
    用人单位招工时,扣押工人身份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是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保证金或扣押身份证都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023-06-13
    50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法使用未成年工如何处罚
    一、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如何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的标准是什么?《违反行政处罚办法》(1994/12/26),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责令改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1992/7/6)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0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四)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二)使用童工从事
    2023-04-06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聘用“农民工”应如何支付工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风险
    • 农民工未签用人单位算不算违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未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2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
    • 分包单位无力承担农民工工资政府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小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般可以追索到向工程总承包单位。国务院规定,如果总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应当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 外地注册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1、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可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到生产经营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我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既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又未在我市参保的,其招用的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