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收购、并购时该如何避免碰解垄断红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42:30 261 人看过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经营者未依照前两款规定进行申报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报书;

(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

(三)集中协议;

(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律师补充: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反垄断法》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

经营者未依照前两款规定进行申报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商务部细化企业并购规则反垄断审查
    商务部对外公布五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草案,其中,《经营者集中申报暂行办法》(草案)对业界经营者集中申报等进行了细化规定,并对与确定申报标准有关的控制权等相关概念进行了明确解释。财经网3月16日消息,商务部日前对外公布五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草案,并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包括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等大量涉及反垄断审查的并购案例,将有更为明确细化的规则可循。所谓经营者集中,是指以取得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营业权买入等活动,其实质在于控制权的取得,实践中最常见的方式是企业并购。中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生效实施。该法规定,对经营者集中实施事前强制申报制度,国务院反垄断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国务院于2008年8月4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但仅对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作了规定,而包括申报的程序、审查的程序和标准等问题均未明确。商务部作为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
    2023-06-07
    311人看过
  • 企业合并反垄断法豁免的价值
    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呼唤铸就反垄断法的效益、自由、正义的价值,而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设计更充分体现了社会公益、正义、效益的价值取向。(一)社会公益价值反垄断法以维护效益,弘扬竞争为根本宗旨,竞争的有效性是反垄断法一切努力所期望达成的终极效果,但是,某些关系国计民生且成本极高的产业,如邮电、通讯、自来水、铁路等公用事业以及银行、保险等社会影响大的产业,过度的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社会成本的增加,允许某些领域存在垄断状态,允许一定程度的企业合并,正是考虑社会公益价值的充分体现。上述领域排斥了过度竞争,提倡和保护规模经济,让自由竞争和个体效益价值暂时退居次要地位,必将有利于国民经济稳定和有序的发展。(二)正义价值正义所关注的是如何使一个群体的秩序或者社会的制度等适合于实现其基本目的的任务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要求,并促进生产进步和社会内聚性的程度。或许对正义的表述千差
    2023-06-07
    102人看过
  • 企业并购资产收购双方如何纳税
    企业并购资产收购双方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收购价款减去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所得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赠与的房子再卖个人所得税怎么算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公式是什么企业所得税公式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
    2023-03-23
    114人看过
  • 外资并购在我国造成的行业垄断问题
    论文关键词:外资并购;垄断;经济发展论文提要: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日益加深的大背景下,外商来华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外资并购迅速攀升。通过并购,外资可能会垄断一个产业或行业,掌握该产业的技术主导权,并控制其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市场份额,从而构成对我国产业安全乃至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本文通过对外资并购中垄断问题的成因、特点以及对我国各产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探讨解决方法。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日益加深的大背景下,外商来华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外资并购迅速攀升;然而,外商并购投资是柄“双刃剑”,它一方面对于盘活国内存量资本、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跨国并购尤其是垄断性并购,对我国战略性产业的自主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通过并购,外资可能会垄断一个产业或行业,掌握该产业的技术主导权,并控制其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市场份额,从而构成对我国
    2023-06-12
    147人看过
  • 如何避免公司被收购
    防止恶意收购,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众所周知,控股超过50%则肯定不会出现恶意收购,但低于50%就可能发生恶意收购。常见的反收购措施包括以下几种:(1)白衣骑士策略。在恶意并购发生时上市公司的友好人士或公司,作为第三方出面解救上市公司,造成第三方与恶意收购者共同争购上市公司股权的局面,直至逼迫收购者放弃收购。(2)在公司章程中订立反收购条款。例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的更换每年只能改选1/4或1/3等。这样,收购者即使收购到一定的股权,也无法对董事会做出实质性改组,即无法很快入主董事会控制公司。(3)帕克曼策略。当敌意收购者提出收购时,针锋相对地向收购公司提出收购。(4)金降落伞策略。公司董事及高层管理者与目标公司签订合同规定:一旦目标公司被收购,而且董事、高层管理者都被解职时,被解职者可领到巨额退休金,以提高收购成本。(5)毒丸计划,是一种股权摊薄或负债增加的反收购措施。例如优
    2023-02-24
    80人看过
  • 垄断性跨国并购对浙江民营企业的影响
    不可否认跨国公司对浙江民营企业的并购对浙江的经济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不过,在我们认识到跨国并购给我们带来好处的同时,更该认识到跨国并购的主体即跨国公司,通常是在垄断的市场结构中从事经营活动的,它比当地竞争对手拥有更大的经济实力,跨国并购可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导致集中和垄断,实践中一些跨国并购的动机本身就可能有这种垄断的倾向。垄断会造成社会效率的损失,降低经济活力,同时还必然会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这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相冲突的。如现在,牙膏、牙刷、洗发水等,外资产品的价格是国产产品的数倍。最近几年跨国公司在浙江的活动有了明显的新趋势,逐渐从最初的合资合作演变到了越来越多的收购、吞并、控股,而他们的目标是各个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如娃哈哈、德力西、苏泊尔等。这使我们不得不对过去外资带来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收入等溢出效应进行重新评估。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跨国公司并购在给浙江以及全国的经济增长
    2023-06-21
    237人看过
  •  企业并购与公司收购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是两种不同的公司收购方式。资产收购是指收购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而股权收购则是指收购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资产全部收购的,公司需要办理注销手续;股权收购是公司股权,全部收购,但公司股东发生变化,无需注销公司。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之间的区别在于,资产收购涉及收购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而股权收购则是指收购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资产全部收购的,公司需要办理注销手续;股权收购是公司股权,全部收购,但公司股东发生变化,无需注销公司。 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非常显著,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通常会向目标公司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购买股权,从而改变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结构。这种变化可能会导致目标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策略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股权收购还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
    2023-08-28
    301人看过
  • 济南公司企业如何避免触碰经济犯罪的底线
    来源:济南刑事律师Tags:律师济南律师刑事辩护中小企业如何避免触碰经济犯罪的底线本文转载自法律研究员《中小企业如何避免触碰经济犯罪的底线》目前造成经济的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包含了国家市场经济等各方面的因素。作为专业的律师团队,以法律和政策法规分解各个经济罪名的要件和国家态度,为防范经济犯罪提供支撑。(一)虚报注册资本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1、立案标准:(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
    2022-11-09
    236人看过
  • 并购案考量中国反垄断
    可口可乐对汇源果汁的收购,成为反垄断法正式施行以来遇到的首起最引人注目的跨国并购案。记者从商务部有关方面得到证实,在双方签署的并购意向公告前,可口可乐公司和汇源公司曾就有关事项专门向反垄断部门进行咨询。收购意向协议签订后,可口可乐中国区副总裁李小筠即公开表示,双方正在整理各类申报资料,准备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其中包括商务部反垄断局。如果并购所需的先决条件不能达成,股份收购的建议可能不会提出。面对反垄断审查,可口可乐和汇源均作出这样的表态。这意味着两家公司对收购行为的成功充满自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耀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法律程序上,可口可乐公司如果提出申报,至少可以表明以下三点:一,可口可乐与汇源的并购法律协议已经签署,具体并购方案已经确定。二,两公司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提交相关部门审查。三,两公司具体实施并购的日期已经确定。这起并购案能否最终获批?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人
    2023-06-07
    298人看过
  • 外资并购审核底线"17亿"须经反垄断审查
    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将开始实施,不过,这部极具原则性的法律尚缺乏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汽车行业诸多存在垄断嫌疑的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尚有待政府部门反垄断执法机构进一步认定。目前,国内进行反垄断执法工作的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国家工商总局进行,他们将分别涉及价格垄断、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个方面。商务部是反垄断执法的协调部门,商务部条法司下设的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将升级为反垄断调查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也将设在商务部。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将成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属的相关部门也将升级为新的反垄断执法机构。8月1日起,企业、个人或者行业组织就可以向上述三个部门投诉涉嫌垄断的行为。据了解,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收到了汽车领域的几个投诉。反垄断法是否适用汽车行业曾经引发不同意见。7月中旬,中国WTO研究会召开了相关
    2023-06-07
    408人看过
  • 如何购买安置房并避免问题?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关注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公告,看是否正规;而且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注意是否提供更名(过户)服务。看房源供应价格与住房基地的土地成本和市场供应价格、基地的开发进度等因素之综合是否相符。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以下风险:1、分配风险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无法确定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2、产权风险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所以事先要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确认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3、购买风险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
    2023-07-04
    133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反垄断申报指南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8月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6第10号发布),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并购应当事先进行企业并购反垄断申报。为方便当事人申报,现发布指南如下:一、申报人申报人原则上为并购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是被并购方。多人符合申报人条件的,可以共同申报,也可以分别申报。申报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自行申报,也可以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由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代理申报。二、申报时间企业并购反垄断申报应当在对外公布并购方案之前提出,境外并购申报应当在对外公布并购方案之前或者报所在国主管机构的同时提出反垄断申报。三、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全套书面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建议使用光盘载体)。申报材料应为中文,原件为外文的应附中
    2023-06-07
    297人看过
  • 如何鉴定真品和赝品并避免收购赝品
    故意将真品鉴定为假货,收购应当认定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将真品鉴定为赝品收购算诈骗吗故意将真品鉴定为赝品收购算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或者特别大的公私财产,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欺诈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以上,当事人谎称明成化年间的文物为民国文物,导致对方误解。自愿以100
    2023-07-07
    298人看过
  • 企业并购如何估值
    法律综合知识
    并购估价是指买卖双方对标的(股权或资产)购入或出售作出的价值判断。目标企业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对目标企业的估值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准确。这暴露了并购企业的估值风险,其大小取决于并购企业所用信息的质量,而信息质量又取决于目标企业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并购企业是敌意的还是善意的,以及准备并购和目标企业并购前审计的时间。企业并购估价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判断,但并不是可以随意定价的,必须遵循一定的科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024-05-09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企业并购存在什么风险, 如何规避企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
      企业在并购后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是财务资金风险,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输入。企业文化差异,被并购企业员工对并购企业有一定的生疏,企业文化各自的不同会导致后期一些管理模式,协同方式的区别。这些都对企业发展存在一定的风险,是具有不确定性。规避的方法:首先要制定企业经营战略,最好是在并购前成立并购委员会,进行专门的并购活动。其次是制定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凝聚被并购企业员工的凝聚力
    • 并购企业怎样避免债务风险?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7
      防范公司并购的债务风险的方法: 收购方应进行细致的审慎调查;确保债务剥离协议的有效性;其他风险措施。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要包括公司合并、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三种形式。
    • 企业并购要约收购。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收购是合并的方式,但并不完全等于合并,申请收购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的申请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如果投资者自愿选择通过申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提出收购所有股份的申请(以下简称全面申请),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提出收购所有股份的申请(以下简称部分申请)。第24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达到该公司
    • 如何有效避免并购中的风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应当根据具体交易的性质、委托人的具体交易目的、交易时间表、工作成本、对被调查对象的熟悉程度等具体个案因素,与委托人共同协商明确调查范围,并在律师聘用委托协议书中约定调查范围、委托目的、工作时间、委托事项或调查范围变更等内容。 (1)严防尽职调查中的陷阱 信息陷阱,要通过合法高效的方法获取真实的、全面的信息,排除错误的、虚假的信息,修正片面的、产生偏差的信息。 同业竞争陷阱,例如目标公司在一定年限内
    • 如何避免超预算导致企业乱收购销售假货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0
      1、不要轻易被比预算更好的产品吸引,对于已经确定的单项预算,不是万不得已,便不要放弃。(就像门,如果你初定的是复合门,也根据复合门做了预算,那到了千万不能因为被实木门所吸引而变心。须知,实木门虽好,但代价是严重的超预算。装修是个无底洞,永远有比现在更好的产品在吸引你,如果为此不断地改变初衷,那预算便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们要的,不是最好的,而是经济上能承担的,而且适合自己的。项省回来。预算:网购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