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连带责任担保人能如何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8 00:56:35 192 人看过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无论何种情形,无效担保合同之担保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后,仍可向债务人相应追偿。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如何逃避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有: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担保人同意的;3、担保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保保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如何解决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1、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3、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
    2023-07-07
    281人看过
  • 借款担保中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
    只有在债务人完全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才就被保证债务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对保证债务的履行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对被保证债务的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样的法律地位而无先后之分。债务履行期到来后,债权人既可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请求保证人履行,或者请求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履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
    2023-06-15
    203人看过
  • 无权处分致担保无效担保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人被告上法庭2014年1月陈某与林某、某油站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林某向陈某借款壹佰万元,某油站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某镇建材市场综合大楼第2、3层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陈某,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本息的连带责任担保。2014年6月陈某与林某、某油站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林某向陈某借款壹佰万元,某油站以某镇建材市场综合大楼第1层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本息的连带责任担保。签订合同后,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此后,林某仅向陈某支付了第1次借款的5个月利息,陈某多次索讨无果,引发纷争。担保人是否应担责双方各执一词庭审中,某油站辩称,油站的土地是几个股东共有,且在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之前油站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已经转让,故油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陈某则表示,《抵押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借款人和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
    2023-06-08
    100人看过
  • 合同无效担保方仍负连带之责
    日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企业借贷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广告公司返还原告某典当公司借款150万元,被告某担保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诉称,2007年5月,原告某典当公司为确保与被告某广告公司的典当合同得到切实履行,原告与被告某担保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签订保证合同后,原告与被告某广告公司签订了当票,典当金额为250万元,典当期限为2007年5月24日至2007年5月30日。原告已于2007年5月24日将当金发放给被告某广告公司。当期届满后,被告某广告公司提出续当申请,经原告同意将当期延长至2007年6月29日,仍由被告某担保公司担保。被告某广告公司在典当及续当期限届满后仅支付当金100万元及2007年8月29日前的综合费用。至2007年11月19日,尚欠原告当金150万元、综合费用82000元。被告某担保公司也不依约履行其应负的连带保证义务。原告认定两被告的行为显属违约
    2023-06-08
    12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会无效?
    该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无效,因为合同当事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在制定合同时不具备法律地位,或者公司高层、董事等管理人员未经授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物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其他禁止或不得转让的财产或权利作为担保对象也是无效的。此外,双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欺诈地签订合同时,合同也是无效的。以下情况下的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无效合同:1.合同当事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在制定合同时不具备法律地位;2.公司高层、董事等管理人员未经授权为他人提供担保;3.合同担保时未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4.担保物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5.根据法律规定,其他禁止或不得转让的财产或权利作为担保对象;6.双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欺诈地签订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时需要订立相应的担保合同。 担 保 合 同 无 效 的 规 定根据素材2,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点:一、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
    2023-09-16
    304人看过
  •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如何界定
    一、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如何界定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担保合同中约定了连带责任保证,才算是连带责任保证,否则是一般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多长时间1.由当事人约定;2.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2023-10-27
    113人看过
  • 如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
    通常来讲,如果想要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话,有两种方式是可以依法解除的。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一种情况就是,就算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这就可以看出,保证人履行保证的前提是债权人要提出要求。如果债权人放弃了提出要求,那么保证人的义务也就到此结束,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也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也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况,就是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由于它所保障的东西消灭了,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了。一、担保人脱保的含义是什么?担保人脱保,是指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第一种:债权人决定不让债务人进行还款,但是却没有将这个情况告知担保人,担保人就不必再对债务人承担责任了。第二种:债权人与债务
    2023-06-25
    264人看过
  • 担保人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规定还对专业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担保市场监管责任和市场各方行为的规定》,明确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实施工程建设担保的用人单位和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将担保函原件送市或者区、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保管,并规定当事人取回保函原件的程序。北京从1998年开始,在国家大剧院、新首都博物馆等一批重点工程中开展工程保障试点。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北京试点走在全国前列,但目前的工程担保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这不仅增加了建设项目的风险,但也导致建设单位对专业担保机构的不信任。一些专业担保机构超越自身实力包销,一旦债权发生,债权人将面临较大风险;一些专业担保机构为了占领市场份额,进行价格竞争,干扰市场秩序。另外,一些施工单位不愿意承担工程款的担保责任,只把担保作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种手段,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迎合施工单位或减轻自身资金压力,
    2023-05-08
    102人看过
  • 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以及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二、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2023-06-27
    333人看过
  •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连带责任)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1.借款金额、期限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2023-06-15
    58人看过
  •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如何担责责任
    一、主合同无效保证人如何担责责任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不需要担责责任,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主合同和补充协议一样吗主合同和补充协议不一样,具体如下: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2.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3.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
    2023-07-16
    182人看过
  •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要承担哪些责任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应当分情况讨论,1、劳动合同无效,建立的劳动关系无效的,赔偿责任应按国务院《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2、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关系仍然有效,按2011年1月1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2023-08-10
    304人看过
  • 为人担保成被告连带责任需承担
    为汽车租赁合同担保,然后不见踪影,汽车租赁公司老板将租车人和担保人共同告上法庭。日前,黑龙江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判定租车人返还车主车辆及补交租金,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9月7日,被告王某到原告处租赁汽车,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被告王某租用原告宝来轿车一辆,租期两天,每日租金240元。合同签订后,另一被告李某为被告王某担保并在合同书中签字,后被告王某交给原告两天租金480元,并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纳车损抵押金4000元,违章抵押金1000元。被告将车开走两天后,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协议,将车辆返还,但被告王某只在2008年9月11日、2008年9月22日分别向原告汇款共计6000元租金,只够付25天的租车费,2008年10月2日原告继续要求被告王某还车,但无法联系,嗣后保人李某声称被告王某租车与他没关系,拒不承担保人责任,故原告将二人诉至法院。东风区法院民一庭审
    2023-06-09
    335人看过
  • 借款合同无效连带责任担保条款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无效连带责任担保条款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对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的区别是什么?1、保证人免责的条件不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
    2023-02-20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权人及保证人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
      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
    •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6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
    •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8
      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虽然不存在履行担保义务的问题,但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权人并非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权人对合同的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关于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如何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5
      1、担保连带责任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
    • 担保担保连带责任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5
      据此专家介绍,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只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而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如: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如果约定的是连带担保的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但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务到期时,只有证明乙拿不出10万块钱来才能问丙要钱,且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