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是诉讼标的参考依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05:20:17 391 人看过

损害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就是诉讼标的的参考依据,人身损害赔偿事故中的诉讼标的就是原告要求赔偿的标准。损害赔偿标准也会影响到诉讼费,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一、民事诉讼的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参考
    一、医疗费与该损害有关,据实结算二、误工费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算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为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参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否则参照相同行业平均工资)三、护理费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误工费赔偿金额,详见“二”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护工人数出具意见)四、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而且是必要的费用五、住宿费确需外出治疗,经医疗机构同意;住宿费赔偿金额=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车旅标准×住宿天数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赔偿金额=50元(天津市)×住院天数七、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八、鉴定费鉴定费赔偿金额=鉴定费收据确定的金额九、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
    2023-06-13
    4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为《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交通事故赔偿是存在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是人身伤害诉讼案件,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限为1年,从事故发生当日开始计算,受
    2023-06-23
    392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在治理国家的过程当中是首先要保障国家权力能够得以正常实施的,但是国家这种绝对权威的权力就很容易造成生活当中对普通民众的一些侵权行为,国家权力的扩张也使得这种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在不断的增加,所以国家赔偿法的存在显得非常重要。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2023-06-03
    252人看过
  • 考虑到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考虑到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犯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可按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者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犯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参照侵犯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减少,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为参考因素。侵犯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犯精神人格权的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同时,侵犯他人精神人格权的,按照下列标准确定赔偿金额:严重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四个等级。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等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
    2023-08-07
    3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是否有精神损失的赔偿依据
    在涉及到的民事诉讼案件中,确实存在着具有维护精神损失的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形下,如果当事人请求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符合相关法定支持条件,则我们必须依法给予支持。参考相关法律,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因为侵权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从而导致受害人遭受到了精神层面的痛苦与困扰。为此,侵权行为人理应对其过失导致的结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4-08-10
    199人看过
  •  公益诉讼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规定,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因服务功能丧失所导致的损失,以及因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规定,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因服务功能丧失所导致的损失,以及因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所造成的损失。 生 态 环 境 损 害 责 任 追 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是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旨在促进企业和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防止和减少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应当坚持“谁污染,谁赔偿;谁破坏,谁承担”的原则,即污染环境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 生态环境损
    2023-09-12
    213人看过
  • 侵权财产2年诉讼期限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侵权财产2年诉讼期限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侵权财产一般有三年的诉讼期限,不是两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姓名权指的是什么它的侵权行为有什么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
    2024-01-11
    150人看过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主要参与者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是污染损害赔偿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权利主体是污染受害人,义务主体是污染加害人。在诉讼中,受害人向加害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就是索赔人,即原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谁是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是生态环境损害诉讼的原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因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磋商未达成一致或者无法进行磋商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发生较
    2023-07-11
    335人看过
  • 医疗费和误工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医药治疗的费用赔偿标准是按照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误工费用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的日期,以及他的治疗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进行认定的。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
    2023-04-05
    291人看过
  • 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依据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侵
    2023-02-04
    370人看过
  •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合同承发包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二、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
    2023-03-16
    395人看过
  • 高空抛物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一、高空抛物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根据国家《民法典》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
    2023-05-03
    282人看过
  • 安徽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如何制定?
    安徽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
    2023-07-06
    34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损害纠纷的法律依据参考法律有哪些
    医疗事故损害纠纷的法律依据参考法律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纠纷案件应适用于以上法律法规。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对于在起诉前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或起诉后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当事人依法只能按照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来处理,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应单纯限于适用《条例》,《民法典》、《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也应在适用之列。虽然《条例》将医疗事故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来处理,但《条例》作为一部行政法规,立法初衷应是更多地规定医疗事故出现后有关行政程序方面的处理问题,其对赔偿的规定也应更多地适用于协调处理或行政调解方面,
    2023-02-26
    48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财产损害定损赔付参考依据是什么,财产损害定损赔偿参考依据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财产损害定损赔付参考的依据: (一)公共设施赔 参考当地《xx市路政设施损害赔偿处理办法》或《xx市公路物损赔偿标准》(当地政府网可查询),物损单位提供承建材料明细单、购买发票、人工费用证明等。房屋装修损坏的参考当地装修材料价格和工时费计算,提供工程预算书。 (二)私人物品 私人物品损害赔偿需提供购买发票、物损证明,调查市场同类型物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被害人所提供的发票、磨损程度,给出一个折旧后
    • 损害惩罚性赔偿的赔偿标准是哪些,有哪些参考依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9
      惩罚性赔偿考虑了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主观动机、财产状况以及通过不法行为是否获利等因素。尤其是当侵害人主观过错较为严重,动机恶劣、具有反社会性和道德上的可谴责性的时候;其次,通过惩罚性赔偿使侵害人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起到了抚慰受害人的作用,能够消除其报复的心理;最后,惩罚性赔偿兼具了特别与一般的预防功能,即通过对侵害人的威吓作用,对侵害人自身以及社会一般人产生预防作用,降低类似侵害他人权益的不法行为的发
    • 人身损害中的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 受害人的赔偿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法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8
      对受害者赔偿量刑情节法律规定: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交通事故赔偿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考依据和依据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